为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某校对全校各班留守儿童的人数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各班留守儿童人数只

2024-05-16 16:30

1. 为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某校对全校各班留守儿童的人数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各班留守儿童人数只

     (1)4人; (2) 1/3。         试题分析:解:(1)该校班级个数为:4÷20%=20(个)只有2名留守儿童的班级个数为:20-(2+3+4+5+4)=2(个)该校平均每班留守儿童人数为:    (2)  由画树状图可知共有12种等可能情况,其中来自同一个班级的有4种,所以所选两名留守儿童来自同一个班级的概率P=    =     .点评:此题比较简单,在平时的练习中要养成一定读图能力    

为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某校对全校各班留守儿童的人数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各班留守儿童人数只

2. 村里要留守儿童户口本你们知道干啥用,会每月给留守儿童发福利吗?

简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装箱基金会是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社会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工作和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而特别设立的、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救助方向的专项基金。是国内唯一关爱留守儿童的专项基金。基金会以“凝聚爱心力量,援助留守儿童”为宗旨,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的捐赠,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生活关爱、学习关爱。和成长关爱,为他们创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有爱的成长环境、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同样想有一个欢乐的童年。基金将通过创建六艘儿童“活动中心”、亲情联络站、爱心书屋,创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组建爱心妈妈和知心辅导员志愿队,对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学校和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直接关爱,让我们的农村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外有去处、心灵有抚慰、困难有救助、学习有辅导、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保护他们健康成长。为确保基金会健康的发展,成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管理专项基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不哦作他用。同时,不定期地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抽查,亦接受捐赠者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规范,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度。每一个个体最平凡的日常经历都应该成为这个国家历史档案中最刻骨铭心的收藏以留守儿童为代表的每一个底层孩子都在用他们的亲身经历书写着未来中国

3. 留守儿童政府有补助吗?

部分有,但不是所有留守儿童都可以拿到国家补贴,还需要看你是否符合国家的补贴条件。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国务院将适时专项督查《意见》执行情况。

留守儿童政府有补助吗?

4. 6800万农村留守儿童,怎么办,湖南省关爱中心怎么看?你们的行动可以改变吗

简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装箱基金会是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社会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工作和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而特别设立的、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救助方向的专项基金。是国内唯一关爱留守儿童的专项基金。
基金会以“凝聚爱心力量,援助留守儿童”为宗旨,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的捐赠,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生活关爱、学习关爱。和成长关爱,为他们创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有爱的成长环境、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同样想有一个欢乐的童年。
基金将通过创建六艘儿童“活动中心”、亲情联络站、爱心书屋,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组建爱心妈妈和知心辅导员志愿队,对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学校和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直接关爱,让我们的农村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外有去处、心灵有抚慰、困难有救助、学习有辅导、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为确保基金会健康的发展,成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管理专项基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不哦作他用。同时,不定期地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抽查,亦接受捐赠者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规范,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度。
每一个个体最平凡的日常经历
都应该成为这个国家历史档案中最刻骨铭心的收藏
以留守儿童为代表的每一个底层孩子
都在用他们的亲身经历书写着未来中国

5. 政府为留守儿童每年给多少补贴

国家没有法律规定补贴,但是地方政府会有政策。
据新华社电 贵州省毕节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市、县(区)财政每年拿出经费约6000万元用于保障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
2016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家庭监护、政府责任、教育任务、群团组织、财政投入五个维度着手,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地方也有不同的政策推出,现在也有一些组织在关爱留守儿童。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1、家庭: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2、学校: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失学
学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3、社会: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
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参考资料:凤凰网-留守儿童

政府为留守儿童每年给多少补贴

6. 湖南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简介?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湖南留守儿童关爱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长沙晚报新闻大楼13楼
爱心热线:0731-85558587 85598587
邮箱:2986951535@qq.com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是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社会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工作和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而特别设立的、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农村孤残儿童)为主要救助方向的专项基金。是国内唯一关爱留守儿童的专项基金。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以“凝聚爱心力量,援助留守儿童”为宗旨,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包括港澳台及海外朋友的捐赠,对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孤残儿童)的实施生活关爱、学习关爱、心灵关爱和成才关爱,为他们创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有爱的成长环境;鼓励他们积极进取、自强自立、传递爱心和感恩社会。确保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和完成学业,让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孤残儿童),不再孤独,同样享有一个欢乐的童年。

专项基金将通过创建留守儿童“活动中心”、“亲情联络站”、“爱心书屋”,创办“留守幼儿托管中心”、组建“爱心妈妈”和“知心辅导员”志愿者队伍、搭建“一对一•爱心通道”和创设“留守儿童自强奋进奖”等爱心渠道,对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学校和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直接关爱,让我们的农村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外有去处、心灵有抚慰、困难有帮助、学习有辅导。通过开展一系列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保护他们健康成长。为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设立“自强奋进”奖学金,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好学奋进,为他们铺就成才道路,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为确保“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的健康发展,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成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管理专项基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不定期地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抽查,亦接受捐赠者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度。

7. 如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具体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国务院   
                             2016年2月4日

如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具体措施

8. 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公益活动,做得好的、有影响力的有哪些?

星星点灯·关爱留守儿童公益计划,在今年开展了“2012·全国留守儿童健康人格研讨会”,会上还发布了中国首份“留守儿童健康人格报告”,为切实解决国内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鲁冰花”关爱留守儿童公益计划,是中国日报网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主办发起的大型公益慈善援助活动,活动旨在搭建起互通的桥梁,让更多的爱心人士了解他们、关注他们,同时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留守在大山里的贫困儿童和孩子,帮助更多的人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心和呵护,相对来说容易走向发展的两个极端,有的孩子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也有的孩子变得异常坚强和勇敢,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即是如此。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6100万人(相当于英国人口的总和)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阴影,很大一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性格内向,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积极响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农村建设”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针政策,以“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新农村助教行动整体发展方案”为行动指南,配合有关教育、“三农”、公益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积极倡导教育公平,关爱、帮助农村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的新型助学帮教大型公益项目援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