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2024-05-18 12:55

1.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征收还没有正式方案,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和重庆试点,主要涉及3个方面:1、征收对象,主要针对新购住房;2、税率标准,上海房产税率0.4%-0.6%,而重庆市0.5%-1.2%;3、减免征范围,上海按套数和面积免征,重庆按面积免征。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2.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法律分析: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其计算公式如下。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征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3. 如何征收房地产税?

房产税征收还没有正式方案,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和重庆试点,主要涉及3个方面:1、征收对象,主要针对新购住房;2、税率标准,上海房产税率0.4%-0.6%,而重庆市0.5%-1.2%;3、减免征范围,上海按套数和面积免征,重庆按面积免征。

如何征收房地产税?

4. 房地产税怎么征收?

法律分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计征、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余值,年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亦为1.2%。纳税人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后,可有三种途径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第一种:在办税服务大厅当场缴纳;第二种:到就近的银行或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进行银行卡或现金缴纳。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进行网上缴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5.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一:房地产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依据房产税的征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征税情况: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产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补充: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投资联营的房产,则需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征收依据;收取固定收入,则以出租房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依据。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在租赁期内房产税征收依据则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房地产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在现阶段,我国房产税征收主要实行因地制宜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三: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时间
1、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2、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四: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征收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租金征收的,税率为12%,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则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五: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计算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六: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七: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若房产不再统一地方的,则需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在当地房产税务机关缴纳。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6. 房地产税怎么征收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二、房地产税纳税人
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
三、房地产税税率
1952年12月31日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通告》中,将城市房地产原附加并入正税征收,税率调整为: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1.2%。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18%。
四、房地产税计税依据
为标准房地价和标准房地租价。对座落在广东省内批准开征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产,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是指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帐册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值;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不实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
五、房地产税减免税规定
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
(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纳2年房地产税。
(3)广东省规定:
①华侨、侨眷使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②外商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三年。
③华侨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④经税务机关批准,下列房地产可免征房产税:
a.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b.投资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六、房地产税税款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
厦门市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
纳税义务人应在房地产评价公告后一个月内将房地座落、房屋建筑情况及间数、面积等,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如产权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或竣工后十日内申报。免税的房地产,也要办理申报。

7.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房地产税征收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不仅要求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还特别强调,出售自有住房所得须缴20%的个税。
2、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一、房地产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收政策2018新政策:
1、新政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以前一旦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就要按3%25征收契税。但是新政策就不再是以144平方米来界定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了,而是统一规定股买的房屋达到90平方米遇上的首套房作为手态严重。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1%,90-144平方米为1.5%,144平方米以上的为3%,而此前二套房不论面积多少都是3%。现在首套房的契税新政策是直接用面积标准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一律1%,90平方米以上的,一律1.5%。
2、北上广深无缘部分优惠政策。不过新政策里还特别提出了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优惠,暂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地。
3、两年以上住房出售全部免征营业税。根据通知,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税如何征收

8. 房地产税怎么征收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地产税是一种世界通行的税种,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概括如下:
 
 (1)按照评估值来征税。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
 
 (2)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3)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4)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当然,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也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
 
 按人均评估价征收最为合理。家庭人均住房价值精确体现财产多寡,也对应着获得公共服务的多少,所以这种计征方式能最好体现财产税的本义。在这种方式下,不是规定人均免税面积,而是规定人均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