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2024-05-08 05:32

1. 国税局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国税局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2. 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哪些

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十六个税种。一、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二、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三、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四、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根据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及所得是否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五、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六、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各种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原油、天然气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资源税其他税目因资源的种类、区位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不等。七、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依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30元之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八、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征收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九、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十、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元~50元之间。十一、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它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十二、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十三、车船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乘用车、商用车等6大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36元~5400元不等,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元~60元之间,游艇为艇身长度每米600元~2000元。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十四、印花税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办法缴纳。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十五、契税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税率为3%~5%。十六、烟叶税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税率为20%。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4.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地税税种有:
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

5.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地税税种有:
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6. 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答: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増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
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
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士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率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
税)
12.地方教育附加税

7. 我国哪些税种是由国税局征收的

国税局系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我国哪些税种是由国税局征收的

8. 税务机关可以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包括: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征收其应征收种类的税款,不能停征、多征、少征。一般税种共七大类:1、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特定目的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5、财产税类: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目前没有立法开征)。6、行为税类: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目前没有立法开征)、屠宰税、筵席税。7、农牧业税类: 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另一种分类形式:一、按课税对象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税种。2、所得税。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