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什么

2024-05-19 01:00

1. 吉林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医保二次报销,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吉林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什么

2. 吉林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医保二次报销,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吉林省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法律分析:实现二次报销需要一些条件包括: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2、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3、报销项目在医保目录内;4、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5、报销总额不可以超过实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吉林省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4. 吉林省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法律分析】实现二次报销需要一些条件包括: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2、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3、报销项目在医保目录内;4、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5、报销总额不可以超过实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吉林市医保的二次报销比例

吉林市职工医保住院自费部分有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吉林市医保的二次报销比例

6. 2017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1、病例本
2、报销一次的凭证复印件
3、发票
4、出院证明
5、还有用药的清单
6、身份证复印件
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比例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以北京为例,报销比例如下:

报销层次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封顶线    
首次报销(城镇居民医保)    门诊    650元    50%    2000元    
住院    学生儿童    650元    70%    17万元    
其他人群    1300元    70%    17万元    
二次报销(大病医保)    36469元(2013年)    36469至86469元    50%    不封顶    
86469元以上    60%

7. 关于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关于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8. 大病治疗二次报销政策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即门诊、急诊的起付线金额为:在职职工为202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部由个人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摘要】
大病治疗二次报销政策【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即门诊、急诊的起付线金额为:在职职工为202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部由个人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