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2024-05-19 06:07

1. 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验收时主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土建问题
1、消防车道及登高面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对改建、扩建项目要考虑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防火分区的划分与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内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5、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及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6、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7、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为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二、消防系统问题
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3、联动控制功能未完善。
三、装修问题
1、装修后妨碍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改变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划分;
2、使用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3、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不齐全。
四、消防系统验收常见问题
(一)消火栓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量不符合要求,无消防用水保证措施,屋顶合用水箱的出水管上未设单向阀,水位信号没有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未设试水管和防超压措施,主备泵不能自动切换,水泵的故障信号不能返回消防控制室;
3、消火栓:屋顶未设检查用的试验消火栓;
4、最不利点动压、最不利点静压、最不利点充实水柱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探测器:安装不牢固、吊装;探测器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探测器的实际位置;报警回路故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回路故障;报警按钮编码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不相对应,不能反映报警按钮的实际位置;安装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火灾报警控制器:柜内配线不符合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供电未采用消防电源,备电源容量不符合要求;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安装、配线不符合要求;
5、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柜的主电源采用插头连接;消防控制柜未设置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的装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参见消防栓系统);气压罐有效容积不能满足要求,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未与报警阀前的管道连接;
2、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位置不规范,未设置供水控制阀,控制喷头数量超出规范要求;
3、水流指示器前信号阀未接线,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小于300m;
4、末端试验装置(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配置不齐全;
5、系统联动试验时,末端试验阀打开,喷淋泵不能联动启动;
6、喷头:选型不符合要求,或遮挡喷头上面悬挂物;
7、直接用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启动喷淋泵。
(四)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未设置泄压口;
2、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不能做到关闭开口、停止风机等功能;
3、喷嘴的安装位置及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五)防火门、防火卷帘
1、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2、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多樘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未能实现群降;
3、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4、未符合耐火隔热性的防火卷帘未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5、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探测器组;
6、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
7、防火门未安装密封条,防火门联动控制时,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且不能向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反馈动作信号;
8、常开式双扇防火门未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

(六)防排烟、空调通风系统
1、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不足;
2、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未设置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的送风系统;
4、排烟口、送风阀打开后不能联动风机启动;
5、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未设防火阀;
6、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未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未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7、防排烟风机远程不能停止,并未设置手动直接控制;
8、同一楼层的几个送风阀(排阀口)的反馈信号并接而未串接;
9、排烟风机入口处和在排烟支管上未设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与排烟风机联锁;
10、送风口设置位置偏高,排烟口设置位置偏低;
11、正压送风系统的新风入口设置位置不当;
12、防排烟风机设计安装位置不当;
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吸入口未设置止回阀与风机联锁的电动阀;
14、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设置独立支架和作防火处理;
15、砖砌的竖井有漏洞,并内表面未采用砂浆抹平,竖井底部未封。
(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替代应急灯具,在火灾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不足、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八)消防电梯
1、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容量小于2.0m³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2、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对讲电话、语音不清晰。
(九)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2、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自动点亮;
3、消防发电机,容量偏小,不能满足消防负荷要求;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最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2. 消防验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水、电等方面有有很多内容,总之,一句话最重要是满足消防审核时所提各项要求。

3. 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消防的验收情况各地不一致,可以分为建筑消防\消防工程\装修防火三大块,对建筑结构一块有些地方可以预验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结构防火\防火分区等,然后进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及安装,消防验收时对已竣工的装修工程列入工程整体范围一并验收。装修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内装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
具体的验收条件是: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4. 消防工程验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消防的验收情况各地不一致,可以分为建筑消防\消防工程\装修防火三大块,对建筑结构一块有些地方可以预验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结构防火\防火分区等,然后进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及安装,消防验收时对已竣工的装修工程列入工程整体范围一并验收。装修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内装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
具体的验收条件是: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5. 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日常生活

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6. 消防工程验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消防的验收情况各地不一致,可以分为建筑消防\消防工程\装修防火三大块,对建筑结构一块有些地方可以预验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结构防火\防火分区等,然后进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及安装,消防验收时对已竣工的装修工程列入工程整体范围一并验收。装修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内装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
具体的验收条件是: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7. 消防验收如何进行?

1、完成施工、调试(常见的含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通道、电气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等);
2、准备资料,各种相关原材料的三证(合格证、消防型式许可、检验报告)、隐蔽记录、各系统调试报告等;
3、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电气检测、水系统、报警联动系统等各系统的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4、填写当地消防部门印发的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为申请表、图纸审核意见、开工报告、原材料的三证、隐蔽记录、施工记录、各系统调试报告、检测合格报告等;
5、消防部门审查资料合格后,确定时间到现场进行验收,主要为现场查看,各系统测试等;
6、验收合格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不合格的出具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7、消防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面的验收。

消防验收如何进行?

8.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土建问题
1、消防车道及登高面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对改建、扩建项目要考虑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防火分区的划分与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内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5、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及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6、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7、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为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二)消防系统问题
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3、联动控制功能未完善。
(三)装修问题
1、装修后妨碍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改变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划分;
2、使用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3、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不齐全。
(四)消防系统验收常见问题
1、消火栓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防火门、防火卷帘
6、防排烟、空调通风系统
7、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8、消防电梯
9、消防供电
一、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的验收条件
(一)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二)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三)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四)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得检测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和验收记录)、实际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六)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法律咨询:
网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验收由哪个部门负责?
律师:现在消防工程验收,由住建部负责。国家是将消防审查和消防验收,并划入住建部门,消防审查和消防验收都属于建筑审批手续中的一环,消防安全也是整个建筑安全的一部分,住建局的质监站负责平时对建筑工地及竣工后的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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