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2024-05-17 18:31

1. 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1、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实施主体,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委托的市、区县水务集团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工作。2、市城管部门、水务集团以及区县城管、财政、税务、住建、民政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及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使用定期统计和公告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提高垃圾处理费收费、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坚持“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对象分为居民(含暂住人口)、行政事业(含企业单位独立的办公区域)、工业、经营、特种行业(车辆冲洗、美容美发、洗浴等)五类。西安各区县建成区、工业集中区及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固体废物是什么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2、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法律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第二十一条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三条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2.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哪些政府部门?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门:
环境保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
财政部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
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农业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
商务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在地方层面,主要是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其中住建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处置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

3.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哪些政府部门?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门:
环境保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
财政部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
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农业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
商务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在地方层面,主要是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其中住建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处置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哪些政府部门?

4. 国家对垃圾处理公司有补贴吗,比如一顿补贴多少钱这样。谢谢

建垃圾综合处理厂当地政府支持,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具体的补贴还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垃圾处理厂从事的项目涉及到城市环境及公共卫生,政府确实要统筹安排解决相关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并给予资金支持。
1、申请发改委资金,地方政府自行投资,委托经营(一般不超过八年);
2、BOT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包括土地无偿划拨,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一般企业经营25--30年,而后无偿移交地方政府。
3、BOO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土地由企业自行购买,产权永远归企业所有。

扩展资料:
在中国,大部分大中城市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教育宣传,在未来很长时期内,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仍将采取混合收集的方式。然而,混合收集的方式对后续的垃圾处理造成极大压力。
世界上垃圾常规处理工艺有填埋、堆肥和堆肥。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工艺,发展中国家仍大量采用简易填埋等方式。
目前在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还是以填埋为主,但是填埋技术、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有很大差异;堆肥和焚烧(15%)处理技术占的比例较小,垃圾处理能力较低,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差异。近几年,焚烧的比例在不断怎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16年2月份,全国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共231座,分别分布在20个省、市,其中浙江以40座垃圾焚烧厂名列第一。
超过70%的垃圾焚烧厂集中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但土地资源紧张的东部沿海城市。同时,面临垃圾处理难题的不少城市,开始兴建垃圾焚烧厂。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垃圾处理厂

5. 分类垃圾。政府有补贴吗

1、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垃圾分类专管员(指导员、志愿者)的工作经费、宣传经费、物业公司补贴经费及生活小区提升改造分类设施费用。

示范小区专项奖励。完成市级示范小区创建的生活小区,按50元/户的补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完成省级示范小区创建的,奖励资金为75元/户。奖励资金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按省市评比文件统一支出。

2. 提升改造专项补助。完成小区标准化垃圾房(集置点)建设,面积在50㎡以上,一次性补助5万元—8万元,面积在18㎡—50㎡,一次性补助2万元—4万元;设置移动式智慧垃圾房的,每个补助8万,单个小区移动式智慧垃圾房设置资金补助不超过2个;完成小区标准化回收站点,一次性补助3000元,小区投放点改造,按高层1处/150户、小高层1处/80户、多层1处/40户的标准计算,每处一次性补助1000元;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按每年每户30元给予奖励。

3. 市级红榜小区专项奖励。在市对区的月度考核通报中,对获得全市红榜小区通报表扬第一名的,每次奖励10000元;其他上榜名次,每次奖励8000元。【摘要】
分类垃圾。政府有补贴吗【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垃圾分类国家有补贴吗【提问】
有的地方是有的【回答】
垃圾分类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小区(含安置过渡房、公租房),补助标准以100元/户•年为基础,根据创建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分类补助;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全区垃圾分类资金补助户数以上年度末街道统计的实际居住户为准。【回答】
那不是说每个地方都有的吗【提问】
1、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垃圾分类专管员(指导员、志愿者)的工作经费、宣传经费、物业公司补贴经费及生活小区提升改造分类设施费用。

示范小区专项奖励。完成市级示范小区创建的生活小区,按50元/户的补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完成省级示范小区创建的,奖励资金为75元/户。奖励资金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按省市评比文件统一支出。

2. 提升改造专项补助。完成小区标准化垃圾房(集置点)建设,面积在50㎡以上,一次性补助5万元—8万元,面积在18㎡—50㎡,一次性补助2万元—4万元;设置移动式智慧垃圾房的,每个补助8万,单个小区移动式智慧垃圾房设置资金补助不超过2个;完成小区标准化回收站点,一次性补助3000元,小区投放点改造,按高层1处/150户、小高层1处/80户、多层1处/40户的标准计算,每处一次性补助1000元;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按每年每户30元给予奖励。

3. 市级红榜小区专项奖励。在市对区的月度考核通报中,对获得全市红榜小区通报表扬第一名的,每次奖励10000元;其他上榜名次,每次奖励8000元。【回答】
一般来说都是有的【回答】
但是每一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回答】
如果有他不是每个月都有的还是【提问】
这个要看每一个地方政府的政策【回答】
可能不太一样【回答】
您可以关注一下您当地的政府网站【回答】
说是每个月二千块但是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发【提问】
这种补贴一般发放的就比较慢【回答】
要进行审批才可以的【回答】
像这样的问题如果要投诉去哪里呢【提问】
如果您着急的话【回答】
您可以去当地财政部门反应【回答】
或者信访局也是可以的【回答】
如果说没人管那又该找谁【提问】
您可以先去反应【回答】
一般来说会给您解决的【回答】
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回答】
您可以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回答】
12345一般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一般用于:
1、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和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以及意见和建议;
3、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回答】

分类垃圾。政府有补贴吗

6. 社会福利包括处理垃圾吗

您好 社会福利包括处理垃圾吗 通常情况不包括    社会福利通常涵盖了社会保障,包括了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内容,因此,凡是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为提升国民的物质和精神水平而采取的措施都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另一种理解为狭义的社会福利的概念,即指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摘要】
社会福利包括处理垃圾吗【提问】
您好 社会福利包括处理垃圾吗 通常情况不包括    社会福利通常涵盖了社会保障,包括了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内容,因此,凡是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为提升国民的物质和精神水平而采取的措施都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另一种理解为狭义的社会福利的概念,即指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