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破产企业财务方面的数据及案例分析,要求已经破产,从财务方面分析的

2024-05-19 04:53

1. 求一个破产企业财务方面的数据及案例分析,要求已经破产,从财务方面分析的

  一、企业破产财务管理的内容及应遵循的原则

  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是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组织破产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破产企业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破产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破产财产管理、破产债务管理、破产清算费用管理、破产财产的分配管理等。企业在破产阶段各方面的财务关系有: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清算关系,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应交税款和应交利润之间的清算关系,企业与职工之间工资及劳保费用的清算关系,企业与其他企业单位之间的财产买卖关系,企业与清算组的费用结算关系。

  组织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处理破产企业同有关各方的财产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1.公平原则。在破产清算中,要对所有的债权人一视同仁,按法律、政策、合同规定的先后顺序,对各债权人的求偿权予以清偿,使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公平分配破产者的财产。

  2,合法原则。无论是在和解整顿过程中,还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都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财务方面的技术方法,而且需要了解很多法律知识,如对破产财产的界定与确认、破产费用的支付和管理,债权的清偿等,都要按《破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依法处理。

  3.节约原则。在进行企业破产财务管理时,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损失。因和解与整顿比破产清算损失要小,相对较为节约,在可行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和解与整顿的方式解决问题;只有当和解不可行时,才采用破产清算方式;在整顿期间或破产清算时,应尽量节约费用开支。

  二、对企业破产接管的管理

  企业破产接管管理是企业破产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破产企业的法定管理者(接管者)是清算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的主要职能是:全面接管企业,负责保管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负责破产财产的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在破产程序范围内,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接受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还应根据清算结果制作资产负债表、破产财产明细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相关报表资料,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提交清算报告。

  实施企业破产财产接管的目的:一是保证企业财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防止以隐匿、私分或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企业财产的违法行为;三是为财产拍卖提供可靠的、具体的依据。企业破产财产接管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清仓查库、全面登记和财产估价。

  1.清仓查库、全面登记。主要应做好实物财产的清理与登记、核实债权和进行资产的清查登记。实物资产的清查内容包括:库存现金的清查与登记;银行存款的清查和核对,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登记;库存商品、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清查与登记四个方面。

  2.财产估价。是指以货币计量,采用适当的方法确定破产企业财产物资的实际价值。对实物性财产应根据新旧程度和市场因素,对每一项破产财产重新估计变卖价值,并登记在财产清查账簿中。财产评估作价的方法很多,但实际应用较多的主要有重置价值法、变现价值法和净值法三种。应根据财产的性质和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使财产评估价值尽量接近变现价值。

  破产企业的总会计师或财会机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协助破产清算组工作,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能离任。破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财务报表、会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时,首先要监督和协助破产企业原财会人员结清截至破产宣告日(基准日)的各个银行账户余额,办理企业会计决算,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以做好交接,划清有关责任界限。

  三、对破产财产的界定和处置方面的管理

  破产财产是依破产程序分配给债权人的破产人的财产总和。破产财产的内容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破产财产由以下几项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扣除担保财产以外的部分。按形成渠道,包括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企业自筹资金形成的财产以及借入资金形成的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破产企业收回的债权、因破产从联营企业收回的投资、以及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经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在破产结束时尚未到期的财产,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财产请求权。如应从联营单位分享的利润,认购国库券和股票应得的利息和股利,应从合约方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技术转让费等。

  四、对破产费用的列支和债务清偿的管理

  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抵押财产应计入破产财产范围之内;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范围之内。破产企业中属于他人的财产,如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资产、包装物、受托加工的原材料、代管商品及物资、代销商品等不属于破产财产,应由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食堂、医院等附属福利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的范围;但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列入破产财产之内。

  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和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前,应有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破产财产处置变卖的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严禁采取“先分后破”的方式低价交易,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剩余部分与其他财产一并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或人民法院裁定的清偿比例偿还债务。下列破产费用应优先拨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清算组开展工作必须支付的费用(含办公费),聘请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生活补贴;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润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破产企业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不可预计的费用等。但破产企业的债务受偿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如赶赴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差旅费、出席债权人会议的经费等,不能列为破产费用。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未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离退休金、医疗费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所需的各种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进行分配。在上述第一清偿顺序中,考虑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规定对职工安置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和劳务输出等多种方式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其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者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可按当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发放;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发放。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原上交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部分,首先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中拨付,但是对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地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职工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的办法。

求一个破产企业财务方面的数据及案例分析,要求已经破产,从财务方面分析的

2. 财务报表分析案例的破产预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破产与企业的建立就像人的生出与死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对投资者等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方面来讲,准确地判断企业是否面临破产境地,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财务风险,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一、 导致企业破产的因素分析导致企业破产的因素很多,既有企业内部因素,也有企业外部因素。在此主要对导致企业破产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一)过份依赖于单一产品或单一的客户,对产品开发,市场走向的调研及市场的开发缺乏进取心。如果企业长期依赖于单一的产品或单一的客户,则企业会发现,不管以前自己的产品多么有优点,多么有市场,自己与客户间的关系是多么地稳定,但路却越走越难。这是因为,任何产品,均有其自己的生命周期。即使有些产品可在较长时间内有自己的市场,也并不意味着其他竞争对手会坐视某一企业长期占有某一产品的市场而无动于衷。至于客户方面,同样会因为竞争的原因使得自己的传统客户放弃或中断原来的合作关系而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即使企业与客户间的关系能够始终维持,但只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如资金周转不灵或面临破产等),企业也将因此而受牵连而随即陷入困境。因此,过分依赖单一产品或单一客户的企业,在财务上是危险的,在发展前景上是暗淡的。(二)企业业务扩张过度,致使发展的后劲不足,已扩张的业务范围也可能因基础不稳定而萎缩,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三)盲目开发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业务),但缺乏对这类业务市场趋势的把握,也缺乏有关专业人才,结果将可能使这类业务成为导致企业破产的导火索。(四)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缺乏财务会计控制,缺乏理财专业人员,致使企业在遇到财务困难时,路可能会越走越窄,最终走向破产。二、 企业破产的预测我们在前面进行比率分析时已经看到,单个财务比率只能表现其某一方面财务状况,即使将若干个比率联系起来。也不易于用来揭示企业是否面临破产的困境。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为了粉饰其某一方面的财务状况,往往采用一些手段来操纵某些指标,使其具有较好的外在表现。但是,由于会计系统所固有的平衡特性,使得企业对某一方面财务指标的粉饰可能同时与另一些方面财务指标的恶化并存。因此,将多个财务指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则可以消除个别指标在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缺陷。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有关方面尚未规定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指标,理论界在这方面结合国情的研究尚属空白。从国外的实践上看,应用较多的是比较有影响的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Z分数法(Z Score)。Z分数法是根据统计结果,对于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5个财务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而成为Z分数,并根据Z分数的高低而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方法。Z分数的计算公式是:Z=1.2R1+1.4R2+3.3R3+0.6R4+1.0R5其中,R1为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即营运资本/总资产);R2为盈余公积与总资产的比率(即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总资产);R3为收益与总资产比率(此时的收益为利息与所得税前利润,该比率为税息前利润/总资产);R4为资本市价总额与长期负债比率(即资本市价总额/长期负债);R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即销售收入/总资产)。从国外有关资料看,认为上述5个比率是在预测企业破产方面最为有效的比率,因而可以Z分数为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是否面临破产的问题作为判断。在Z分数法下,认为Z分数超过3分时,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比较安全;当Z分数低于1.8分时,企业级可能面临破产。下面举例来说明Z分数法的应用。大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中与Z分数法有关的内容如下:资产负债表1994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货币资金 1 600 应付帐款 800应收帐款 2 000 其他应付款 900存货 1 400 流动负债合计 1 700流动资产合计 5 000 长期负债 4 000固定资产 6 000 负债合计 5 700股本(每股面值1元) 4 000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1 300所有者权益合计 5 300资产总计 11 0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11 000损益表1994年度 单位:千元销售收入 2 000利息和税前利润 300利息 400税前利润(亏损) (100)所得税返还 35税后损失 65在资产负债表日(即1994年12月31日),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4 000 000股,当日股票市价为每股6元。则有关计算如下:R1=营运资本/总资产=(5 000-1 700)/11 000=0.30R2= 盈余公积/总资产=1 300/11 000=0.1182R3=税息前利润/总资产=300/11 000=0.0273R4=股本市价/长期借款=(4 000×6)/4 000=6.000R5=销售收入/总资产=2 000/11 000=0.1818Z=1.2R1+1.4R2+3.3R3+0.6R4+1.0R5=4.3974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公司的Z分数远远高于3分,说明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较为安全,短时间内公司不会面临破产问题。应该指出,Z分数法只是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通过对Z分数构成的分析,我们看到,除R4外,其余4个指标均用总资产作为分母。然而,总资产的价值较多地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因此,企业间各比率的计算与比较应尽量剔除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此外,经济生活中的企业破产往往与某一特定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而Z分数法则较少考虑或没有体现反映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如利息率、失业率等。由此可以想象,包括体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模型将能提高Z分数的预测适应性。

3.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破产的原因?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破产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由于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人员报销费用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员工用假发票来报帐,没有审核出来,税务查帐时会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予以罚款处理,造成企业在同行间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而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由于企业从一开始就受到资金缺乏的影响,而不通过正规渠道引入借款资金,借款利率偏高,而企业的财务部门又不能很好的把关,加之企业销售渠道不畅,经营不善,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一个企业从成立开始就要根据企业的各个部门和业务流程,制订出完善的财务流程,并派专人监督和核算,而财务部门也要通过其它部门的相互制约,才能不会因为财务本身出现擅自挪用企业运转资金,使企业受到很大的影响,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等等以上原因都是因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造成企业破产的根本原因,所以财务管理不仅仅是制订出来就够了,关键还在于如何监督和把控是最重要的。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破产的原因?

4. 求一篇企业破产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论文急!4500字左右

一、引言 
 
   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统计数据表明,在工业领域乡以
上企业的企业数和总产值中,企业分别占98. 7%和65%,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企业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在商品零售业中,企业占据了90%的就业份额。在我省各个行业中,中小企业占有较大的比重。然而,部分企业因为经营不善,造成严重的财务问题,同时,面临各种实际问题时,这些企业缺乏有效的财务处理程序,从而导致不公平不合理事件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浪费。本文结合实际情况,谈一下对合伙企业破产的财务问题和改进思想。 

 二、企业破产概述 

我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界限为:“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一).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1.企业亏损必须是经营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其主要目的在于分清经营者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性质,从而分清经营责任。除此之外形成的亏损,无论多么严重,均不在破产之列,也不可能破产,如政策性亏损可以获得国家政策性补贴。      2.企业亏损必须是严重亏损。这里“严重”是一个定性概念,一是亏损额较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而不是略有亏损;二是连续亏损,且亏损额有逐年上升趋势,而不是一时性、偶然性的亏损。  
   (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资产界限。“不能清偿”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资不抵债,即资产总额小于债务总额,资产负债率10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已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二是资大于债,但偿债资产小于应偿债务,如速动比率在100以下。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偿还债务,将不得不动用长期资产,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陷入更严重的“不能清偿”,从而导致企业坠入破产界限。    2.信用界限。指企业信用状况恶化,甚至难以筹措新债还旧债的境地。     3.时间界限。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必须是到期债务。  
    4.空间界限。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必须是所有到期债务,即任何己到期的债务均无力支付,而不是个别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偿付。 
 
三、中小企业破产的财务问题研究 
 
    (一)中小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定义  
    中小企业的含义企业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
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现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中

3 
小型企业是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即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集中程度较低的企业。它的主要特点: 
    1.基本建设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可满足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     2.技术要求较为简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创办企业的积极性; 
    3.生产上比较灵活机动,适应性强,能更好地为大企业协调配套服务;     4.就地加工并销售,有利于改善地区工业布局。 
总之,中小型企业虽然在技术上较为薄弱,一般在技术指标上不如同类大中型企业好,但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依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同大中型企业分工协作,长期并存。 
    (二)中小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遇到的实际财务问题     1.日常经营资金不足: 
    首先表现在合伙企业的日常现金总额难以达到支付要求,日积月累,合伙企业的支付风险增加,日常经营业务和流动资产运营难以正常进行,严重者,会使企业融资能力下降,企业信用问题激增,给企业的日常生产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引发财务危机。所以,在兼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偿付问题,以及是否有利于将来的结构调整。     2.资产总额虚高: 
    这种问题几乎是每个合伙企业沦为破产或者被兼并结果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为账面资产总额居高,但是应收账款占有较大的资金、低效或者无效资产占有较大资源、各种资产在结构上分布严重不均等问题凸显,使得合伙人在表面资产的虚高的光环下,很难认识到潜在的资金紧张危机。在破产兼并过程中,就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出售、盘活、置换等方法,解决原合伙企业的遗留问题。如要兼并,必须是整合收益大于投资成本,这样的兼并方式才是值得的。     3.费用居高不下: 
    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的不同,会有不同等级的费用支出。若产品或者服务处于衰退期,则如要兼并,各种费用居高不下,必定导致低盈利或者无盈利,甚至是赔本的买卖。所以,处于衰退期的企业,兼并则是不明智的,就要进行破产来适应市场规则。如果产品正处于前三个时期,破产则会给人以将利润拱手让人的感觉,此时,应优先考虑兼并。对于企业处于

4 
成熟期向衰退期过渡阶段时,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对原合伙企业进行转型,如果有价值,则进行兼并、企业已无利用价值则将原合伙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三)、合伙企业破产兼并财务问题解决步骤: 
     1、确定破产或者被兼并企业的价值: 
 一般比较合理的测算方式则是估算此合伙企业的市场价值,更进一步说是对实际成本的估计。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法或收益率法进行。但是,在现实情况中,由于内外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诸如国家的政策法规、合伙企业的社会声誉、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企业的品牌价值、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是正值还是负值,都会对企业的价值评估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必须充分考虑多方的因素,综合评价。 
    2.当前,对破产兼并的合伙企业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三种情况: 
   (1)现金交易方式——当合伙企业的价值已经合理估算,并且兼并方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进行现金交易,是最高效的的方式了。 
   (2)股权交易方式——这种方式与劳动力市场上的要素劳动力有些类似,当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兼并方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有效地生产营销方法,可以实现为此合伙企业偿还部分债务,股权交易则是一明智之举。 
   (3)债务易主方式——当双方的企业性质不同,兼并方如果有雄厚的资金可以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或者兼并方的资金不足,但是可以与被兼并方合作、并且具有很大的利润提升潜力时,一般采用债务易主方式为宜。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时,美国的莱特兄弟银行,以破世界纪录的最低收购价卖出,伴随着也是债务的转移。  
 四、国外企业对于处理破产程序中财务问题的分析、借鉴 
 
    (一)管理人   
在英国破产法(1986)相关规定中,企业在濒临破产时可由法庭或股东指认管理人。两种任命方式有所区别。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大量案例表面合格的管

5 
理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弥补损失。管理人有权     1.否决法庭、股东大会解散公司的决议     2.接收、变现公司资产,清偿公司债务 
    3.管理人在得到法庭同意后,可售公司各项资产,并用以偿还债务。     4.管理员可裁员。 
    5.管理人有权召开债权人大会并汇报债权清偿情况 
    6.管理人可优先支付优先债权人的债务,有权清偿无担保债权人的债务。 
由此可见,英国法律对于管理人权限的设定有益于股东和债权人。对于股东而言,接管期间股权得到保护,在接管有效的情况下,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对于债权人而言,首先有权任命管理人接管并保护拥有固定抵押的资产,在得到法庭同意后可出售以偿还债务。      (二) 无效抵押权 
    英国破产法中对于无效抵押权的界定十分细致。 
    1.获得抵押权后21日内未到相关机构登记注册,抵押权无效。     2.低价交易所获得的抵押权无效 
    3.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从中获利的抵押权无效     4.公司关联方在两年内得到的抵押权无效     5.非公司管理方在6个月内获得的抵押权无效 
英国破产法中对于抵押权无效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在破产、清算中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有效杜绝了清偿混乱、从中获利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保护公司财务的透明、公正。

5. 求一篇《论企业破产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论文急用,谢谢了

如果你需要查重时能顺利通过,建议还是自己写,不要从网上抄袭或找职业人代写。
给你一个大致思路和提纲吧。
1、企业破产定义论述
2、企业破产类型分析:国有企业改制、创业公司的恶化、极端迅速扩张的公司、没有迅速增长的公司、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     (简要叙述)
3、企业破产的财务表现:(1)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资金链断裂;(4)投资不到位   。。。
4、企业破产财务处理      (可不写此章节,视字数要求)
破产程序、清算、破产保护、债务清偿,等
5、企业破产财务问题
债权人难以确认、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差异、债务处理等级、存留资产处理争议、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等
6、解决企业破产财务问题的主要出路
解散、被兼并、重组、改制,等
7、结论
 
上述分章节内容或案例,可以从网上查到。仅此建议,供参考吧。

求一篇《论企业破产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论文急用,谢谢了

6. 破产企业拥有破产财产变现价值5000万元,在破产程序中支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后破产财产的支付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上述建行债权800万元为普通债权,也就是支付完毕上述三项费用500+1000+2000=3500万元后,剩余的1500万元,建行按照所占的债权比例去分配,也就是1500*800/5000=240万元。

7.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基于该案基本事实及各方假设,A公司宜采取破产和解方式对债务进行处理,偿债方案大致如下:
1.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以现金方式优先清偿;
2. 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偿债资源:公司留存现金以及12个月内的经营收益);
3. 和解方案通过后,每家债权人(普通债权及抵押债权)于1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4万。
4. 剩余未清偿的抵押债权在有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予以留债,并以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计息,以A公司后期经营所得的80%作为偿债资源。
5. 剩余未清偿的普通债权的50%进行留债,留债期间不计算利息,以A公司后期经营所得的20%作为偿债资源。(抵押债权清偿完毕后,以A公司后期全部经营所得作为偿债资源)。
6. 剩余未清偿的普通债权的50%以增资方式进行转股。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8. 破产企业拥有破产财产变现价值5000万元,在破产程序中支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后破产财产的支付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上述建行债权800万元为普通债权,也就是支付完毕上述三项费用500+1000+2000=3500万元后,剩余的1500万元,建行按照所占的债权比例去分配,也就是1500*800/5000=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