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发行h股需花多久时间

2024-05-09 04:01

1. a股发行h股需花多久时间

每个公司的时间都是不一定的,有些发行了A股的公司可能一辈子也发不了H股呢。。关键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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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业环保 A 股H股 差价好大 A股是否有回调要求

  一、定义却别
  A股的定义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
  H股的定义
  H股也称国企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因香港英文——HongKong首字母,而称得名H股。)H股为实物股票,实行“T+0”交割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
  二、特点区别
  A股的特点
  1、在中国境内发行只许本国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的普通股。
  2、在公司发行的流通股中占最大比重的股票,也是流通性较好的股票,但多数公司的A股并不是公司发行最多的股票,因为中国的上市公司除了发行A股外,多数还有非流通的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等等。
  3、被认为是一种只注重盈利分配权,不注重管理权的股票,这主要是因为在股票市场上参与A股交易的人士,更多地关注A股买卖的差价,对于其代表的其他权利则并不关心(这点邹定斌博士认为不对。邹定斌博士认为中国A股中也有许多A股投资者也是注重参与A股上市企业管理权,小额投资者很少行使管理权主要原因在于自投入资金不多不足以控股该上市企业)。
  H股的特点
  1.可以通过香港的驻内地的经纪公司开通香港股票帐户,方能对H股进行操作。(如凯基证券、恒丰证券、招行香港,等等)
  2.目前,无法在国内的经纪公司直接做到H股,一般都是通过港立的经纪公司开户,所以,这些经纪公司会代理款项的转入转出。具体细则每个经纪公司是不同的。

  三、交易方式区别
  A股的交易方式
  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
  T+1是一种股票交易制度,即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指交易登记日,“T+1”指登记日的次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中国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
  现在由于国内股市低迷,由道富投资首创的A股日内交易这一模式在当下很受欢迎。
  H股的交易方式
  实行“T+0”交割制度,既当天买入就可以当天卖出,无涨跌幅限制。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

  四、上市条件区别
  A股上市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独立要求
  1、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3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5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6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三、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财务指标⒈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⒉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⒊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⒋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⒌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H股上市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下文简称“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盈利和市值要求
  香港联交所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对股份公司盈利和市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 000万港元(最近1年的利润不低于2 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 000万港元),并且市值(包括该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不低于2亿港元。
  2.公司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并且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3.公司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在该项条件下,如果新申请人能证明公司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的经验,并且管理层及拥有权最近1年持续不变,则可以豁免连续3年营业记录的规定。
  二、最低市值要求
  新申请人预期上市时的市值须至少为2亿港元。
  三、公众持股市值和持股量要求
  1.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2.若发行人拥有超过一种类别的证券,其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但正在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15%,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也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3.如发行人预期上市时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本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一个介乎15%-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四、股东人数要求
  1.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1、2条申请上市的发行人公司至少有300名股东;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3条申请上市的发行人至少有1 000名股东
  2.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东,合计持股量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的50%
  H股发行程序
  1.申请发行H股的公司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属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提出申请
  2.地方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部门直属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以正式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可联合推荐企业
  3.中国证监会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初步确定预选企业,报国务院批准4.国务院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发文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开始进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3. 创业环保A股与H股买那个好

如果你想做股东价值投资的话就买H股,如果想投机赚点价差还是买A股吧,大涨大跌是A股特色

创业环保A股与H股买那个好

4. A股H股同时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5. 创业环保为什么比其它环保股走势差很多?

  因为和中原环保和菲达环保比,该股的资金仓位是最低的。还不及前2支股的一半,而决定个股发展潜力的是机构的仓位是否重。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 年6 月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199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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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股票的分红派息的时间

  每个股票时间并不相同;
一、在分红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3.除权除息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4.发放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拨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二、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式,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三、股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一年),如果营运正常,产生了利润,就要向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这是最常见、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东送股,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把资金留在公司里扩大经营,以追求公司发展的远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第三种形式是实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产品作为股息和红利分派给股东。

7. 个股创业环保后市如何操作

1、由于中国股市大盘指数在2015年8月-9月份震荡,整体的大盘走势不明确,所以建议在后市中,稳健投资者可静观其变,等待大盘企稳再买入个股创业环保。另外,激进型的股民可以考虑买入该股票,但要设立自己的一个盈利亏损点比较好,并按照这个原则进行。
2、创业环保,即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 年6 月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199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

个股创业环保后市如何操作

8. 什么是创业股?

创业板市场也即人们通常所称的二板市场,即股票第二交易市场,这里的“第二”是相对于主版市场而言。 

在国外,二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也就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二板市场主要功能是为中小型创业企业,特别是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服务,一般来说它的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开设创业板市场是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因此,它的建立将大大促进那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关于融资: 
创办股票市场的宗旨之一是为上市公司融资。事实上,在股票市场正常运行的2000年就创造了年融资2109.31亿元人民币的最高佳绩。 
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酝酿了多年的创业板有望明年(2008年)落地深圳。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表示,深圳设立创业板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批,预计明年深圳将正式开设创业板。 
方案获批后,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条件、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规则将陆续制定发布。但创业板推出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目前,准备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已达1000多家。 
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在加快。有关专家介绍,主板目前和将来会在上海,而深圳则以中小板、创业板为主。而且证监会将会制订统一监管的OTC规则。 

B、中国创业板 
一、创业板主要的特征 

正在筹备的中国创业板市场,至今已有多家已提出和将提出上市申请,正准备提出的企业就更多了,预计首批上市企业会在50家以上。从不同渠道已透露信息及国外创业板市场特征综合分析,可以预测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特征相近或相似。 

1、门槛比较低 
创业板的上市门槛比较低,这是所有已建立创业市场的一个共同特征。但是,即将开设的创业板“低”到什么程度呢?尽管创业板上市方案没有最终审定,不少专家预计它的一些核心内容:有形资产8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就可以上市;发行股东人数至少有300人,每人至少有1000股,不需要主板市场千人千股。对上市企业不追求其赢利指标,只需至少有两年的经营记录,充分反映两年的高成长性,主营业务要占销售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利润的递增额必须超30%。 

2、提高信息披露 
中国创业板市场预计将大大提高信息披露密度。定期报告每季度一次。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非财务信息还得定期披露。所谓非财务信息,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成果、专利、获奖状况、违法违纪行为等。另外,对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为了降低信息披露的成本,所有情况披露将在网上进行,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 

3、实行全流通 
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股份实行全流通,为风险投资的全面退出提供渠道。发起人股份的流通时间,自公开发行一年后可以流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自上市一年起可以流通。 

4、涨跌幅度较宽 
为了保证交易活跃,创业板市场预计将放宽股价的涨跌幅度至30%,在交易活跃同时,为了提高股民在创业板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创业板提高了入市标准,平均入市水准提高到30万元,每一笔交易至少要在5万元以上,这有利于散户更好地规避风险。 

此外,创业板市场大多数采用高效率的电脑交易系统,无须交易场地,交易费用低、效率高等特征,同时创业板市场还将建立严格的保荐人计划及严格公司管理。 

二 建立创业板市场将给中国市场带来的机会 

中国主板市场在筹集建设资金、转换企业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国家税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大作用,成绩十分显著。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市场正式出台,对中国影响很大,建立创业板市场将是中国市场的又一次机遇: 

1、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发展 
效的、规范的退出机制。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可以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规范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基金发展。 

2、提供新的投资渠道 
中国目前投资渠道不多,品种较少。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使他们能够分享高新技术发展的成果。从国外资料看,创业板市场的回报率,大大高于主板市场回报率,更高于储蓄存款回报率。 

3、是资本市场国际竞争的需要 
目前,除美国等发达国家之外,亚洲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发展创业板市场。我国建立创业板市场,符合资本市场国际竞争的需要。 

4、有助于主板市场的改革和完善 
建立创业板市场,有助于推动中国主板市场的改革和完善。中国主板市场由于缺乏经验,存在不少不规范、不合理的东西,正需要逐步完善。 

三 中国建立创业板面临的风险 

中国创业板诞生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尽管目前在建立创业板模式和时机问题上仍然有种种争议,但创业板是中国金融市场上又一次难得的资本积累的机会,同时也是一次风险空前的尝试。中国创业板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 

1、股价易操纵 
由于创业板市场比主板市场门槛低,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股本规模普遍偏小,流通股就更小,因此股价极易被人为操纵。特别是进入创业板市场的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炒作小盘股,船大调头难,一旦重仓持有一支股票,必然要炒到很高的价位,否则难以出货。股市就是“故事”。在中国股市中,盘子越小,故事越多,庄家操纵个股的情况比比皆是。创业板因无国家股、法人股,上市一段时期后,即为全流通盘。这样,庄家全控盘、操纵股价定将更加司空见惯。另一方面,创业板市场题材大,容易被炒作。在创业板市场运行初期,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市场资金供给充裕,创业板市场有可能出现过度投机的现象。创业板市场,本身无市盈率概念,绝大多数股票的市盈率将长几百倍,股价受庄家意志左右,全凭资金说话,投资者随时会面对血本无归的风险。 

2、国有机构可能会大胆炒作 
进入创业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少为国有机构,这就容易出现类似以往中国国债期货市场的问题,即国有机构动用国家资金大胆炒作,不怕亏本。这种现象如果在创业板市场上出现,不仅会进一步引起创业板市场的过度投机,也会导致严重的交易混乱。 
3冲击主板市场 
如果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部流通,而目前在主板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不能流通,那么除大型企业愿意在主板上市外,中小型公司可能更积极寻求创业板市场,在我国目前中小型企业居多情况下,主板上市公司的供应量必然受影响。创业板市场的建立短期内必然对主板市场产生冲击,股民可能从股市抽资,出货换筹码。经济学家认为,股民们的投资决策是根据企业的效益。但炒股的人都知道,股民通常跟着庄家走。庄家选股则有随机性,往往盘子愈小,跳升得越快,圈钱就越容易,这也就是庄家对创业板市场特别感兴趣的原因,因此,在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一定时期内必然冲击主板市场,它必将影响主板市场的稳定性、股票市值、股票交易量等。 

3、股价难定 
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有可能一开始就是“绩差股”,甚至亏损股。所谓的“高科技”,究竟是否真正“高”?所谓的创业板,究竟是否有东西“创”?市场人士很难对它做出准确的判断。创业板上市公司不重“出身”,而重未来,不能简单以净资产和市盈率来判断其价值,还要考虑知识产权、商誉、无形资产、技术折股的价值因素。但这些因素都很难定价。这就带来两个风险:一是发行价较高,一级市场就不再象主板市场认购新股那样获利,有可能上市即被套。二是上市公司上市首日的定价,有可能即是今后几年的最高价位,投资者可能即买即套。 

4、联合操控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新技术发明者大比例持股,对企业有很大的决定权,容易因决策的随意性而导致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不排除个别道德水准低、心术不正者在其持股的禁销期满前,与庄家联手操纵股价,对公司股票进行恶炒,然后,一抛了之,随后,因项目失败而宣布摘牌。 

5、投资者更易受骗 
与主板市场上市前的业绩包装和股权包装不同,创业板中将主要集中在对科技产品的含量和未来发展的过度包装,把未来说成现在,把小的说成大的,把个别项目说成主业。一则外行很难辨别真假,二则民营企业没有国家股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导致蒙骗广大投资者,造成一上市就质次价高,埋下巨大风险。同时,在主板市场中,小盘股具股本扩张优势,只要长期投资,只赢不输。但是,若拿此公司搬到创业板,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大资产肆意哄抬小盘股股价,而这些股可能无投资价值,长年亏损,最终不得不摘牌,使投资者蒙受重大的损失。 

6、大起大落将成家常便饭 
如果中国创业板没有完善防范机制,小盘股要么被炒到天上,要么被重重地摔在地底下,长期低迷,大资金被套,就像原来未对国内开放的B股市场一样,很难有机会退出。一旦上市公司基本面出现问题,就可能连连暴跌,大起大落,不仅拖累创业板个股联动下跌,而且会引发主板市场暴跌。创业板涨跌停板可能达30%,大起大落将是家常便饭。若真的出现象美国Nasdaq那样50%的股票上市后跌到上市价,70%的股票上市第二年便跌近发行价,其中80%左右的股票上市第三年因亏损破产而被摘牌的话,中国投资者的心理能承受得了吗?个人和社会会出现什么灾难性的后果,很难想象。 

7、违规更难处理 
从主板市场看,由于中国监管手段落后和庄家违规手段的隐蔽,1996年、1997年尚有二级市场个别违规事件被查,但1999年和2000年则一件没有,更何况增加了一个创业板市场,因没有市盈率标准,无法制定恶炒,因30%涨跌停板,无法制定股价异常波动,原有法规难以参照,故更难查处违规。一查,小盘股市场很可能全部跌停板。同时,对上市公司的违规,如未实现利润目标,投资失败而摘牌,很难区别其故意与非故意的界限。若等问题成堆时再大力整顿,代价就惨重了。 

四 建立创业市场必须采取的措施 
有风险并不能否定创业板市场推出的意义,中国大陆创业板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目前准备不是十分充分,条件不是十分成熟,对创业板的监管也缺乏现成经验。因此推出创业板后有可能面临上述及其他一系列风险,甚至更加严重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否定创业板市场,必须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创业板市场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建成,中国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资本市场须要按照市场化、国际化进行规范的条件下建立。因此,在市场运作和各项政策措施上要强调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1、要突破实际存在的所有制歧视,主板市场主要是为国企改革服务的。虽然政策上没有限制非国有企业作为发起股东和控股股东,但实际上非国有企业发起上市十分困难。创业板市场应不再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不再限制部分股东持有的股票进行流动。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对于发起股东的股票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不能无限期冻结,而应制定逐步流通的办法。 

2、必须减少政府干预 
如果地方政府干预过大,将给创业板未来运行带来极大风险,其风险甚至可能大于目前的A股市场。如:上市公司应由市场选择,不应由行政机关由上而下逐级下达指标,再由下而上推荐企业,把行政选择改为市场选择。 

3、要突破配股和增资扩股的限制 
主板市场配股和增资扩股基本上都要由证管部门批准,但配股和增资扩股是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政府不必干预。 

4、应当实行股份全流通 
创业板企业应当实行股份全流通,如果高层管理人员任期内股份不得流通,不但会产生目前A股市场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而且创业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出售股权而辞职,将对企业的发展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创业板运行带来风险。 

5、建立完善保荐人制度 
由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较低,所以必须建立更加完善保荐人制度,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保荐人资格的要求,二是保荐人的责任。如在香港,主板市场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工作完成之后即不再承担责任;在二板市场,保荐人的责任期限为两年。 

6、坚持走专业化经营和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创业板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投资项目的选择及减少关联交易,坚持走专业化经营和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由于创业板企业多属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后,应避免乱投资造成的投资资金损失和经营状况恶化,减少由于关联交易中存在着的诸多可能不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效益提高的行为,保证公司质量,降低创业板运行风险。 

7、市场规则有待建立和完善 
创业板已一再推迟,其原因主要是初步拟定的创业板市场规则还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还存在和主板市场一样的问题,比如说仍然有审批制问题,上市企业的质量问题,上市企业行为及监督问题,不正当交易的防范问题,不合格企业的淘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都有可能给创业板市场带来很大风险,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规则。 
由与创业板本身特点注定其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行为、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监管必须比主板市场更加严格。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口号: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规范。为此必须建立键全创业板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所有经纪人的行为必须符合市场规范和道德标准。对违纪行为须发实行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 

8、积极借鉴美、欧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中国创业板市场的未来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但要取得成功,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必须积极借鉴美国、欧洲、日本及香港等地的经验。纳斯达克国际公司总裁约翰沃尔先生曾在深交所为深圳证券界人士作了题为《纳斯达克和中国创业板市场》的专题演讲。在演讲中,约翰沃尔先生介绍了纳斯达克的经验和成就,并就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问题发表了看法,强调一个成功的资本市场不能只简单地看其成交量的大小,指数的升跌,最重要地是看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这些看法及建议对中国创业板市场是有益的。中国创业板可在将在信息互换、人员培训、经验交流、网络技术等方面与纳斯达克、EASDA 


C、香港创业版(GEM)的主要目标是为在香港及内地营运的大量有增长潜质的企业筹集资金,以及内地的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大中型国有科技企业和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个集资市场。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版上市的条件如下: 
1、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香港创业版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4、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 
5、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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