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意义

2024-05-20 00:30

1. 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意义

促进和发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对于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勘查及矿业新体制和新机制,解放矿产勘查生产力,从根本上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建立资源安全供应的新机制,促进我国矿业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矿产勘查开发融入全球矿业市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勘查及矿业新体制和新机制。一方面,商业性矿产勘查是地质工作的主体,地质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通过商业性地质工作体现的(其中主要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商业性地质工作在整个地质工作中的投入比重都是高达80%以上(美国商业性地质工作和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比例是85∶15,法国是80∶20,澳大利亚是95∶5)。我国现阶段商业性地质工作投资在全部地质工作的投入中也占较大的比例,近两年我国商业性固体矿产投入占除油气外地质工作投入的70%~80%。可见,商业性地质工作在整个地质工作中占据主体地位。因此,占据主体地位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逐步规范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地勘体制的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商业性矿产勘查又是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山生命周期的起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去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分属于国民经济两个“生产车间”的运行模式已经不复存在,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必须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因此,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必将对我国地质勘查和矿业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建立产生深刻的影响。
(2)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矿产勘查生产力、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资源保障能力。矿产勘查是矿业生命周期的起点,是矿业的“孵化器”,矿产勘查为整个矿业和工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源基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大多都是矿产资源提供的。可以说任何生产部门都离不开利用矿产资源及其后续产品。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都要有不同的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来支持,特别是21世纪,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成为地质勘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通过有效的商业性勘查机制,建立市场配置勘查要素的新机制,才能充分释放勘查生产力,为国民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工作的资源增储效应主要是通过商业性矿产勘查得以体现的。
(3)有利于拉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商业性矿产勘查具有较强的经济拉动效应。2003年矿产勘查总投入259.76亿元,同期矿山企业145406家,其中大中型企业1881家,共实现工业总产值5968亿元。矿产勘查投入对区域经济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根据2003年统计数据分析,矿产勘查投入的乘数效应(拉动作用)平均达到83倍,也就是说1个单位的矿产勘查投入平均可以带动形成83个单位的矿产资源开发工业产值。另一方面,商业性矿产勘查具有明显的就业效应。2003年矿产勘查总投入259.76亿元,而同期矿产勘查开发的总就业人数达951万人,其中矿产勘查21万人,矿产资源开发就业930万人。矿产勘查投入的就业效应达21人/万元,即平均每万元投入可以创造和引致21人的就业需求(就业机会)。随着我国矿产勘查新体制的确立以及投资效率的提高,矿产勘查对社会经济的拉动效应有望进一步提高。

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意义

2. 商业性矿产勘查资本的回报和退出

矿产勘查阶段投资回报的特征是,投入与产出几乎没有相关性。这一点与一般制造业的工业企业不同。投入很大,血本无归,比比皆是;投入不多,收获甚丰,不乏其例。在矿产勘查阶段,不能否认“运气”对回报的作用。矿产勘查投资的目的,不是追求初级勘查公司的利润分配。勘查阶段现金流为负数,没有利润。勘查投资追求探矿权价值,即初级勘查公司市值的高成长,以实现勘查企业的高成长,从而实现资本增值,通过股权或权益的出售获取这一增值。下面以几个例子来说明。
例一,金刚石地公司(Diamond Fields Resources Inc.)是一家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从1993年起,在加拿大纽芬兰省拉布拉多半岛东北部2 059平方千米的探矿权区内寻找金刚石,1994年却意外地发现了镍矿——沃依斯湾镍矿(Voisey's Bay)。1995年3月,金刚石地公司发布新闻,最好的一个钻孔,见矿71米,含镍2.83%、铜1.68%、钴0.12%。这一重大突破,使该公司的价值暴涨,仅一年时间,由发行2 700万股、每股0.37加元,涨到11 290万股、每股39.35加元。公司市值一度达到44.45亿加元,公司一年内扩张445倍。公司股价一度上冲到53.00加元/股。这次“矿产勘查赌博”,最早的金刚石地公司股票持有者,得到了数以百倍的回报。这是加拿大第二大镍矿,仅次于肖德贝里。金刚石地公司的董事长弗里兰德(Robert Frieland)也成了勘查界的名人。10年后,运气过人的弗里兰德,作为艾芬豪公司的董事长,著名的勘查推手,又在蒙古控制了奥尤陶勒盖铜矿,使他成为矿产勘查界的传奇人物。
例二,NSR资源公司(NSR Resources Ltd)也是一家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1993年发行股票1 400万股,每股0.05加元,市值仅70万加元。艾伯塔省是加拿大石油产区,公司地质学家在研究地质资料时发现,1912年施工的石油钻井,岩心编录中记载发现自然金。NSR资源公司据此投入30万加元,取得了10 000平方千米的部分探矿权权益。1994年3月,NSR资源公司的地表采样和对勘查石油的岩心分析,发现金异常;与此同时,加拿大地质调查所也报道在该区勘探石油的岩心中发现了金的原生晕异常。在1994年找金的高潮中,这一消息的披露,使NSR资源公司股票迅速上涨到每股3.10加元,4个月内交易量达1 600万股。经过一年半的勘查,NSR资源公司仍无法圈出金矿体。NSR资源公司的股票又渐渐回落到每股0.70加元。
例三,地质学家、独立找矿人菲甫克(Chuck Fipke)在分析对比了加拿大北西地区湖区的地质条件后,通过近10年的探索,形成了在该区寻找金刚石矿的“疯狂想法”。1990年4月,菲甫克用掉了他“最后一块加元”,租了一架直升飞机,来到耶洛奈夫以北300千米的一个无名湖畔,沿着冰川追索,在一个非常寒冷的日子里,穿过冰层,终于发现了指示矿物——镁铝榴石,证实有可能发现含金刚石的金伯利岩筒。迪亚麦特(Dia Met)投资公司董事长独具慧眼,赏识这个“疯狂想法”,向这位独立找矿人投资80万加元,继续寻找金刚石。这个“疯狂想法”最后实现了,找到了Diavik等金刚石矿床,迪亚麦特公司股票的价格上升了100多倍,菲甫克也得到矿权10%的权益。后来在BHP等大型矿业公司的加入下探明并开发,到2003年,加拿大已产金刚石1 130万克拉,产值17.7亿加元。加拿大现在是仅次于俄罗斯、博茨瓦纳之后世界第三大金刚石生产国。
例四,宝岛矿业公司,是一家在马尼拉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小型矿业公司。在吕宋岛西北部的帕拉南地区,拥有4个冶金级铬铁矿的矿权区。由于中国是最大的铬铁矿进口国,该公司邀请一家中国公司访问矿区,签订了合作意向备忘录。宝岛矿业公司把中国公司有兴趣勘查开发的消息披露,这一消息引起了股市的注意,宝岛矿业公司的股票由0.3 比索/股上涨到2.7 比索/股。因为这个项目并未实施,宝岛矿业公司的股票又由2.7比索/股,慢慢跌回到0.3比索/股。公司董事在这一炒作的过程中,获得了利益。
例五,加拿大初级勘查公司:Aurelian Resources Inc.的地质学家Keith Barron博士,在厄瓜多尔科迪勒拉的康多尔地区,发现了低温热液的金矿化。在取得的950平方千米探矿权区范围内,确定了33个找金靶区。钻探验证发现Fruta Del Norte金矿,矿体富厚,这是商业性矿产勘查2006年最大的亮点。Aurelian Resources Inc.的股价,从2006年3月20日的0.61加元/股上涨到2006年10月16日的43.0加元/股,上涨70倍,再次体现了风险勘查投资的魔力。
勘查阶段要在矿权不断的流转中实现回报。没有哪个项目的勘查投资是一次“全部到位”的。随着勘查工作进展,“好消息”不断披露,同时不断把股权和权益转让出去,既实现了勘查项目的成长,又实现了勘查投资的回报。例如加拿大通用矿业公司(General Minerals Co.)在2001年1月18日宣布把2000年在中国勘查有进展的几个矿权,转让52%给澳大利亚朗吉尔公司(Ranger Co.),获得了420万美元现金。
矿产勘查投资,能在勘查的任何阶段顺畅地退出勘查运作,是矿产勘查投资得以顺利、连续运行的关键。矿产勘查投资者一般不可能从草根勘查阶段开始投资,等到找到矿,开发获利后才得到回报。对于广大的矿产勘查投资者来说,需要一个有保障的投资退出机制,在矿产勘查的任何阶段、任何时刻,可以通过退出来实现投资效益和回避风险。主要方式包括:第一,初级勘查私公司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退出风险最理想的方式。IPO的实现,表明了市场对矿权增值空间的认可,对公司地质学家和管理人员业绩和能力的认可。第二,初级勘查公司的并购,前面提到的朗吉尔公司对通用矿产公司的并购,就是一例。通过并购,朗吉尔公司得到通用行业公司矿权资产的52%,而通用矿业的股东,得到“金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而矿权未能很好升值,则只能得到“纸降落伞”(Paper Parachute)。第三,初级勘查公司经理人员的回购,通过期权方式,既有激励作用,也提供了风险投资的一种退出路径。

3. 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定位问题

计划经济时代,矿产勘查与矿产开发是人为分开的,不利于矿业的健康发展。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矿产勘查与开发相结合,商业性矿产勘查直接服务于矿业开发,理应属于矿业的组成部分。矿产勘查与开发是统一的、连续的过程,国际上统称矿业。我国的矿产勘查与矿产开发也要改变部门分割的体制,才能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和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矿业是基础性产业,矿产品是工业的粮食,是加工的原料。我国将矿业划归第三产业,显然值得研究。

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定位问题

4. 民营矿业发展与商业性矿产勘查

当前,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矿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推动下,将更加快其发展速度,民营矿业企业已成为市场主体之一。
一、我国民营矿业发展历程
我国民营矿业实质上早已存在,但对它的认识也是与时俱进的,这从政府部门矿产资源利用情况统计年报中可以得到反映;在1988年以前只单一的统计国营矿山企业情况;1989~1995年,除统计国有国营矿山外,还统计了集体、个体矿山开发利用情况;1996~1998年,统计科目改变为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大中型矿山和非国有及小型矿山,首次提出了按矿山经济类型统计,并首次把“非国有矿山企业”的开采利用情况列入政府部门正式统计工作;1999年以来,更明确按经济类型进行统计,且内容更加明细、丰富,它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企业。民营矿业经济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已经有了自己相应的地位。
民营矿业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而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之前。民营矿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已存在,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民营矿业仅以极少数的个体采矿和乡镇集体企业形式存在;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前,进入改革开放初期阶段,这个阶段民营矿业发展的特点是无法可依,所有制形式单调,并在“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的政策鼓励下,民营矿业急速发展,如福建省当时一下就发展到3万多个,但主要仍以乡办民采(集体性质)的形式为主,同时,个体、私营企业形式开始无序发展,没有严格、规范的审批程序。
第二阶段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之后到1996年第一次修正案出台之前。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颁布实施,在这个阶段各省、区、市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本省(区、市)具体实际,都制定了相关管理法规,开始大力宣传推行依法办矿,并要求必须办理或补办勘查、采矿许可证,依法持证办矿。同时,持续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个阶段民营矿业发展特点是:多种经济成分开始出现;民营矿业发展开始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主流民营矿山企业基本依法办矿,但探矿权、采矿权仍是通过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授予,同时无证开采的现象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民营矿山企业得到迅猛发展,特别是在本阶段后期(1993~1995年)达到高峰,其作用开始显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矛盾突出,整顿力度加大。
第三阶段是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出台之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并依法有偿转让,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矿业权的财产权和商品权的属性,特别是1998年《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其他一系列规定、办法的出台,以及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实施,矿业发展环境的改善,使矿业权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市场中运作成为可能。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民营矿业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矿业权依法出让、转让制度开始运行,民营矿山企业对矿业权的认知有了极大的提高和重视,其矿业权的获得除行政审批外,还可以通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开始显现,虽然仍存在非法勘查、采矿和矿业权非法转让,但这已不是主流;民营矿业经济形式和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尽管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发展的极不平衡性[如各省(区)投资矿业量和质的差异性和在发展进程中一部分企业走上现代企业轨道,另一部分仍处于低水平状态],但民营矿业已开始从数量型向质量提高方向转变并逐步进入依法、有序的发展阶段。
二、我国民营矿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民营矿业开发的矿种及资源来源
民营矿业开发的矿种可达180余种,它与各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特色相一致,与中小型矿床丰富程度相一致,从总体数量上看,目前民营矿业开发以非金属矿产为主,而金属矿产次之。非金属矿主要是:砂石、粘土、建筑石材(含饰面石材)、水泥灰岩、熔剂灰岩、白云石、萤石、煤、硫、石膏、盐矿、方解石、叶蜡石、高岭土及膨润土等粘土类矿物等;金属矿以铁、锰、铜、金、铅锌、锡、锑等为主,近年高效益金属矿产开发在增长。但许多省区非金属矿产产值都大于金属矿产产值,如据安徽省统计,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的年产值分别是22.28亿元、4亿元及30亿元,非金属矿产年产值占民营矿业企业年产值的92.8%。
目前,民营矿业企业(除少部分非法无证开采外)均已通过申请审批或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矿业权。根据民营矿业企业自身的条件和矿产资源条件,大部分民营矿业企业所开发的资源仍是国有矿山边缘零星资源或不适合国营矿山企业开采的小型矿产地或没有做过详细地质工作乃至没有做地质工作的矿产资源,特别是非金属矿产,如建筑石材等矿产。随着改革的深入,民营矿业企业实力、素质的提高,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启动以来,民营矿业投资和经济成分多元化局面已经出现,在矿业权市场上已可平等地获取矿业权,民营矿业资源来源状况正逐步改善,已经有少数民营矿业企业通过矿业权市场运作取得有规模且经详细勘查的矿产资源,这种情况逐步增多,同时,也有少数有实力的民营矿业企业开始自筹资金依法取得探矿权进行矿产资源的风险勘查,解决后继接替资源储备,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二)民营矿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民营矿业已经历了一个相当的发展历程,随着改革进程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环境的不断改善,现在民营矿业已形成一个巨大实体,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民营矿业已构成我国矿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些矿产资源丰富地区经济发展的依托
据统计,全国民营矿业企业不仅数量上远大于国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5.3%,而且在年开采矿石量、产值以及矿业就业人数上均超过国营企业,分别约占总数的74%、52%、63%。各省(区)由于矿产资源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在上述几方面存在差异。许多矿产资源丰富,矿业经济发育省(区),矿业经济是其经济发展的支柱和依托,如安徽省池州地区,民营矿业543家,占该市矿山企业总数的97%,矿业产值占该市工业产值的25%,矿业、旅游业、农业并列为该市经济发展三大支柱;福建省泉州市,民营矿业年产值6亿多元,如果加上矿产加工业,每年产值达300亿元;广西的南丹、大新等县都把矿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南丹县地方财政税收的70%来自民营矿业,大新县上交税金中60%是民营矿业提供的。民营矿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当地教育、交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还激活了当地资金、人力等各种资源潜力的发挥,带动各项服务业市场的发展。民营矿业的发展对各地区经济发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营矿业在有的矿业行业中也发挥重要作用,据有色金属管理部门统计,非国有经济成分占1/2以上。
2.民营矿业的发展对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加快脱贫步伐,致使一部分人合法地率先富起来,又促使共同富裕政策的实现等方面都发挥了特有的作用
民营矿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大批就业岗位,特别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找到一个很好的出路,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民营矿业企业用工制度灵活,形式多样,在当前很适合于农村人力资源作用的发挥,对促进社会发展和安定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如安徽铜陵朝山村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小山村,全村290户,1123人,20世纪90年代初期人均年收入不过500元,1992年开始准备开发小金矿,1993年小规模生产,1998年年产黄金超万两,是“安徽黄金第一村”,全村500多闲散劳力得到安置,收入现已达人均年4800元,实现全村共同富裕,在该区树立了率先富起来的新形象,起到发展新农村的示范作用,同时推动了村镇建设。新村规划先进,建一流的学校、教育基地、农民公寓、别墅新村等,被授予“全国科教兴村示范村”、“农村生态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等,现在继续以开矿为主,同时发展其他产业,成立了集团公司,向新的目标发展。
3.民营矿业的发展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
民营矿业发展对我国矿产资源特点的发挥起到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这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一是大中型矿山周围的边缘矿、零星矿及残留矿柱等大中型矿山不能或不愿开采的矿,民营矿产予以充分开发。二是一些不需做详细地勘工作的矿产,如砂、石、粘土等非金属矿产民营矿业企业予以开发。三是小型矿床得到充分的开发,我国矿床的一大特点就是小型矿多,据不完全统计,小型矿床占矿床总数的2/3以上,从民营矿业企业大部分都是小型矿山企业的现象中可以找到它们的内在联系。据统计,全国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4.7%,而民营矿业企业占95.3%;在各种经济类型的矿山企业中,小型矿山企业(含小矿)占的比例都很大,从84.07%到99.92%(见表5一1)。这说明民营矿业企业是以小型矿(小矿)山企业为主,多是以小型矿床(点)为开采对象,使我国小型矿床多的特点得以充分发挥。在民营矿业中虽也有像福建紫金、内蒙古伊泰等大型矿业集团,但大部分仍是小而散的矿山企业,民营矿业对这上述几种类型资源的充分利用,是对资源保护和节约的贡献。
表5-1 我国小型矿山企业数情况表


4.民营矿业的发展,推动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场对矿产资源需求的旺盛,受市场和利益的导向,近年来民营企业进入矿业领域逐渐扩大,民营资本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数量逐年增长,特别是2003年以来,据许多省(区)不完全统计,社会(主要是民营)资金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数额占总投入额的50%以上,特别是煤、铁等社会需求大而资源丰富的省(区),如内蒙古、山西两省(区)民营资本占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总量的70%,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资本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达1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矿业企业。
随着民营矿业的发展,一些企业逐渐壮大,有的成为集团公司,这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为扩大规模和后续发展接替资源的需求,开始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如紫金、伊泰等集团一年都投入几千万元,一些中小民营矿业企业,如福建天宝股份有限公司每年从利润中拿出50%用于找矿;江西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在收购一批钨矿小企业后,立即投入700万元找后备资源,安徽铜陵朝山金磁集团(原为村办小矿)有限责任公司就提出以地质为基础,把找矿放在首位,从1998年投资近千万元进入找矿勘查。
随着国家政策的放宽和法规的完善,民营资本还将以更快的速度进入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并推动其发展。
5.民营矿业的发展对矿业权流转制度和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对矿产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功能将进一步发挥。民营矿业企业是矿业权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主体。民营资本大量涌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这就形成了对矿业权需求的增加,构成了矿业权市场运行的基础,在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流转制度后,特别是国土资源部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办法以来,民营矿业企业基本上是通过市场运作而获得矿业权,特别是具有规模和实力的矿业企业,十分重视对矿业权的更多获得和控制,以保证其后续的利益,如福建紫金集团用7种办法运作矿业权:一次性买断;收购企业股份;企业兼并;合作勘查开发;竞标;自行申请登记等,总之尽量多地掌控矿业权。
民营矿业的发展推进矿业权市场的繁荣,同时,也促进市场规范化的建设进程,它是不断推动矿业权市场发展、完善,形成良性循环机制的原动力之一。
(三)民营矿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主客观条件和发展环境,民营矿业当前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的甚至是比较突出的。
1.“多、少、小、散、低”的特点在现阶段仍然比较突出
“多”是指矿业企业数量众多,据有关统计全国民营矿业占全国矿业企业总数的95%。
“少”是指具有规模经营、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的企业居少数。
“小”是指大部分民营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小,据统计资料,全国国有国营矿山企业年均产矿石量为十几万吨/个以上,民营矿业企业年均产矿石量仅2万余吨/个,相当部分个体企业生产能力还小于此数。
“散”是指矿山的离散度,由于资源及其他特点所致,民营矿业大部分散分布在广大山区和农村。
“低”,其所指内涵较多,主要指大部分民营矿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家长式管理模式较多,个体、合作制企业较多,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的企业多,粗放式经营;开采技术水平低,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或缺乏先进技术和装备,有许多还是采用最原始的采掘工具、方法,作坊式生产,技术结构不合理,大部分民企只生产初级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员工文化素质低,人才缺乏,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大量使用临时工、季节工等,技术队伍难以形成;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企业及员工平均创造的工业产值低,也就是效益低,大部分与国营矿山企业以及民营矿业中较先进企业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
2.矿产资源的浪费比较严重
民营矿业对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负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国有国营企业中也存在矿产资源浪费问题,但民营矿业中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缺乏规划、布局不合理、蚕食国营矿山资源、越界开采、大矿小开、以采代探、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主弃富、“三率”低下、急功近利、掠夺式开采造成资源破坏和浪费现象较多,有的还比较严重,如据资料,当前民营煤矿回采率只有10%~15%,大量浪费煤炭资源;广西南丹县一些民营企业不仅在国有矿山外围采矿,而且在国有矿山已控制的生产作业区内大量盗采,如高峰矿100号矿体有700多吨矿石量,由于民采使其损失矿量达400万吨,实为罕见,等等。这在非金属矿方面表现更为普遍突出,无资料指导开矿,许多未经地质工作的非金属矿被分割开采等。
3.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
由于许多民营矿山企业能力小,还有许多是贫困地区,加上生态保护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动的短期行为,以及管理不到位,自觉不自觉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造成矿区塌陷、耕地森林草地破坏、水土流失、泥石流、水质污染、景观破坏等是相当普遍存在的现象,往往造成民营矿业主前面赚钱,后面留下一大堆环境问题由政府买单治理的不合理现象。虽然现在有些比较规范的民营矿业已开始重视环保与生产同步建设,但大部分企业仍无防治措施。
4.安全事故频发,隐患较多
许多民营矿山业主素质低,在眼前利益驱动下,忽视安全造成事故和事故隐患,问题是严重的,这在公开报道中有许多例子。
5.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民营矿业占较大因素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经过多次不懈地整顿逐步走上依法办矿轨道,但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以采代探”或“边探边采”、矿业权私下承包、非法转让、无序勘查开发现象严重存在,而这些现象主要是发生在民营矿业企业中。在有些地区仍较突出,不仅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同时,造成对投资软环境极大破坏。此外,有些企业自觉依法交纳税费意识较差,同时加之各方面原因,也难以监控。
三、对我国民营矿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1)民营矿业随着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突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它的发展趋势良好,并已经成为矿业市场的主要主体之一,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主要投资主体之一。
①民营矿业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大环境。首先是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系列突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明确指出,在所有制上“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这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营矿业发展创造了最好的政策空间;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三是相关的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颁布实施,矿业权流转制度已经实施,矿业权市场已在建设发展中,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好转,各类中介机构相应发展,基本上实现依法办矿;四是政府职能转变,宏观调控体系得到加强;五是国有矿业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营矿业企业的结构调整等,使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六是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同样适用于民营矿业的发展。民营矿业已经具备了发展的大环境。
②民营矿业在我国矿业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从前述可以看出民营矿业在我国矿业经济中的作用,无论矿山企业数、从业人数、矿石产量、产值等方面均已超过国营矿山企业并将进一步发展。在有些方面起到国营矿山不可替代的作用(见表5-2),对其存在的问题,既要重视克服,又要客观分析和看待,如对资源有其破坏的一面,又有建设的一面,有落后的技术,又有应用先进技术的企业,总之要在发展中扬长避短。
③在矿业权市场中开始显示其活力。随着相关矿业权市场运行的法规相继出台,探矿权市场交易活动日趋活跃,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国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资金已经超过国家投入(包括中央与地方),有些省(区)社会投资高达70%左右,如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而社会投资中大部分是民营矿业企业,目前民营矿业企业在矿业权市场上,已经逐渐显示出其活力和实力,而且还有进一步发展的势头。
(2)我国民营矿业在社会经济条件、法规政策条件、矿业资源条件以及民营矿业内在条件共同作用下,在发展和竞争中将不断整合、淘汰、升级,也将出现并将较长时间存在的大部分“大、少、小、散、低”矿山企业和从无序向有序、从粗放到集约的规模型先进企业同时并存的局面。前一种企业在不断的整顿、规范和严格管理下,也将得到质的改善,而后一类企业已经开始出现并将日渐增多,如福建紫金股份有限公司追求资本、市场、资源、人才的扩张和管理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矿业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是2001年国有股退出成为民营矿业,现已发展成为总资产31亿元,200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规划建设的13个大型煤炭骨干企业之一;江西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收购原濒临破产的3个国营小矿,从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扩大储量入手,延伸发展下游高技术含量产品,不断扩展市场,形成资源、经济效益双提高民营矿山企业;福建天宝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近年投资矿业产业,从收购采矿权入手,现已形成勘查、开发一体化矿业企业,组建一支精干的地质找矿队伍,每年从利润中拿出50%来进行风险勘查,像这样的企业在不断增多,形成矿业权市场中一股推动力量,推动着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
表5-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统计表(1986~2002年)


(3)民营矿业企业投资商业性矿产风险勘查仍是少数。近年社会资金投资矿业勘查开发总体增长幅度较大,并已超过国家财政投入,这是事实,但据调查,民营矿业企业投资勘查的矿产地大多都是过去发现并曾经工作过,风险较少的或不需要做过多勘查工作的地表小矿,还有的虽取得“空白地”探矿权,但实质并不做地质勘查工作,或发动“群众”报矿或仅做路线踏勘,发现线索即开采“以采代探”,因此,从勘查登记项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实际上民营矿业对普查(预查)阶段投资极少,这应有清醒的估计。
(4)对民营矿业要加强管理、指导、服务与监督。鉴于民营矿业已成为矿业权市场的主体之一,并推动着矿业权市场和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对其加强管理、指导、服务与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但民营矿业这个群体中各种情况,如企业组织形式、生产规模、技术状况、资源配置、生产方式等差异太大,因此必须对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出不同的运作规范,不能一把尺子量全部,国土资源部应把民营矿业全面纳入管理范畴,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强化管理与加强指导、服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推动这个市场主体不断健康的发展。根据现状,当前应解决的要点是: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既为民营矿业提供合法的发展空间,保护其合法的权益,也为对其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法规依据;继续推进矿业权流转制度,加强其市场建设,特别是明晰矿业权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和规范,要分类分级,特别是准入不能只以出价款多少而定;强化监督力度和机制,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特别防止一些负面行为;建立和提供完善的服务体系,当前特别应整顿、规范中介评估组织,不然将失去其市场诚信。

5.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对外引资

我国实行“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矿业对外开放政策,引资勘查已成为我国矿业对外开放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开始探索引资勘查,现已历时近20年时间,引资勘查已经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但和世界上引资勘查竞争力强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引资勘查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
一、我国引资勘查的历程回顾
我国引资勘查大约经历了4个阶段。
(一)启动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6年)
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国外矿业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开始关注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进行了一些探索,起步于中国西部的有色金属的风险勘查。
BHP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矿业公司之一,自1987年开始,与西南冶金地质勘查局合作,历时4年的评估与谈判,经中央有关部委的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规范化的非法人的固体矿产合作勘查企业——四川康滇公司,投资420万澳元,开展四川会理会东地区层控型铅锌矿勘查。
与此同时,为数不多的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如加拿大银河公司、明科公司、太平矿业公司、通用矿业公司、西南资源公司等公司,主要在中国西部新疆、内蒙古、四川、云南等省(区),开展以金为主的矿产勘查。
受国际黄金价格周期性变化影响,在1994~1996年,形成了我国外资矿产勘查的第一个高潮期,在那3年里,约有50~60家国外矿业公司在中国寻找投资机会。
(二)衰退期(1997~1999年)
由于国际金价的周期性下跌,印度尼西亚“布桑金矿”世纪黄金勘查骗案的事发,自1997年3月下旬起,国际勘查市场急剧萎缩,矿产风险勘查筹资变得非常困难,加之山东大尹格庄金矿等合资勘查争议的影响,国外矿业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像退潮般撤出中国。
与此同时,大型矿业公司调整了自己的战略。大幅度削减公司的勘查预算和勘查部门,一般不再开展草根勘查和找矿。在中国开展风险勘查长达10年的BHP公司勘探部门,也于1999年撤出中国。当时的趋势是,大型矿业公司关注初级矿产勘查公司找矿动向,一旦有好的发现,或收购初级矿产勘查公司股票,或与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合作开发。
(三)相持期(2000~2003年上半年)
在这个阶段,仍有很少数国外公司在筹资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这些公司一直看好中国的找矿潜力,相信中国矿产勘查对外开放的环境会不断改善。在相持期内,继续积累资料和经验,等待下一个矿产勘查投资期的到来。如西南资源公司、太平矿业公司、明科矿业公司就是其中代表。大型矿业公司也留下少量勘查人员关注中国矿产勘查市场,寻找项目。
(四)复苏期(2003年下半年~2005年)
2003年初,黄金价格开始上涨,由320美元/盎司,逐渐上涨到400美元/盎司上下,后又飙升到480美元/盎司,创25年来的最高水平。由于黄金价格的上涨,黄金勘查筹资又趋活跃。黄金勘查是固体矿产勘查的风向标,加之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国内市场对矿产品的巨大需求。自2003年下半年起,国外矿业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大量再次进入中国,其势头超过了1994年、1995年,中国引资勘查进入了复苏期。
二、目前我国引资勘查的现状
根据不完全记录,到2005年9月,共有118家矿业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进入中国寻求矿产勘查投资项目。其中,大型矿业公司12家,初级勘查公司106家。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80%左右为上市公司,主要来自于加拿大,共有78家,占到67%,其次为澳大利亚,另外南非、英国、美国、日本、韩国、巴西、芬兰等国也有少量的公司来中国寻求投资矿产勘查的项目。云南省为引资勘查的一片热土,2003年,在云南投资矿产勘查开发的外国公司有35家,勘查项目48个,共投入资金1.7亿元人民币。西南资源公司在云南东川地区发现了博卡金矿,坑道和钻孔内见到富厚矿体,取得重大突破,已引起全球矿业界和许多大型矿业公司关注。
(1)从投资的地区来看,外国公司主要投资于中国的西部地区,除云南外,内蒙古、新疆、甘肃、陕西、青海,以及四川、贵州、广西都是外商选区的重点省(区)。在东部沿海各省和中部各省,仅有个别的合资勘查项目。
(2)从投资的矿种来看,主要投资矿种仍为黄金,但有色金属的项目有明显上升趋势,主要是铜、铅锌、镍,有个别的金刚石、锡、银项目。
(3)从投资和合作形式来看,更趋于多样化。除合资勘探企业,合作勘探企业外,非法人的合作形式,已为更多的中方合作伙伴接受,并已登记了一批外商独资勘查企业从事矿产勘查。
(4)国外的矿产勘查承包商开始进入中国,一批钻探公司、物探公司、勘查软件公司进入中国,承担外商投资矿产勘查的劳务性工作,如兄弟公司、埃德柯公司等。
三、我国引资勘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各国引资勘查环境评估中,中国的勘查投资环境排序依然在后;在世界矿产勘查风险筹资市场中,中国所占的份额不足总额的1%;在中国引进外资中,固体矿产勘查的份额,不足总额的0.1%;在中国矿产勘查总投资中,引进外资的份额,不足总额的2%。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有“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的提法,未明确排他性,没有法律表述能自动取得采矿权。探矿权的安全缺乏充分的法律保护。缺乏能统一涵盖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章。
(二)政策方面
没有统一的国家矿业政策,协调矿业开发中涉及金融、税收、进出口、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各方面政策。政策缺乏稳定性。矿业属于不可易地的长周期、高投入产业,特别要求政策的稳定。有关部门关于修改外商投资黄金产业目录的讲话,对我国引资勘查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矿业总税赋高于世界上主要矿业国家。实际上对探矿权普遍实行“招、拍、挂”取得的做法,相当部分探矿权价格虚高,取得探矿权时间优先的国际通行做法几乎无法实施,不符合矿产勘查高风险产业的特点,抬高了门槛,抑制了勘查投资的进入。
(三)行政方面
缺乏高效、透明的矿产勘查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储量/资源量计算,探矿权评估,勘查技术标准等尚不能由企业和行业协会独立运作。有的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参与经营,要求干股等。
(四)社区方面
处理社区关系缺乏规范和依据;乱采滥挖,危及矿权安全、生产安全和环保。
(五)地质资料的可得性方面
得不到关键性的公益性资料;提供资料过于简单,提供形式陈旧;有偿提供资料。
四、我国矿产勘查引资的未来展望
随着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开运行,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自2003年起已超过总投入的50%,开始居于主导地位,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外资投入,也将进一步增加。
引资勘查的外部环境,在缓慢改进中,有所进步。云南省的做法正在为有关省(区)效仿,外商乐于投资的省(区)将进一步增加。
黄金价格大约以10年为周期波动,矿产勘查投资市场呈同步升降。我国应抓住这一轮投资机遇期,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我国矿产勘查引资的竞争力,提高外资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投资比例,提高矿产勘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更多的找矿成果,为巨大的中国原材料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经济矿床。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对外引资

6. 商业性矿产勘查筹融资的基础——探矿权价值的评估

一、评估探矿权价值的意义
探矿权的价值评估是商业性矿产勘查筹融资的基础。矿业权的价值,由全部为获得物质性资产的权利和权益组成,包括各种工商证照和许可证。在矿业权涵盖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国家,矿业权包括矿业权区内矿产资源量/储量、找矿潜力、矿山地下地表的设施。在探矿权和采矿权分立的国家,探矿权的价值最重要的体现是,在探矿权区内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找矿潜力,部分情况下,探矿权可以含有控制程度不高的矿产资源量。探矿权是财产权,对探矿权的评估,就是以货币的形式表达探矿权的财产数量。
通过对探矿权的价值评估,探矿权以货币形式表现其价值,使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各类融资有了一个基础。为了建立一个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广泛接受的评估标准,在市场经济国家,由矿业的协会组织制定探矿权价值的评估标准。因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涉及各类市场主体,他们都非常关注探矿权的价值的评估。加拿大采矿和冶金协会(CIM)在制定矿业权评估标准(CIMVal)时,广泛征求了加拿大采矿协会(MAC)、加拿大会计师协会(CICA)、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协会(SMAC)、加拿大金融分析委员会(CCFA)、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以及银行、勘查公司、矿业公司、咨询公司人员的意见。我国的做法是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起草和编纂了三版《矿业权评估指南》,作为各评估事务所评估探矿权的价值的依据。《矿业权评估指南》主要是从技术层面提出指导性意见,缺陷是制定过程未请公司、银行、证券管理机构的专家参与。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成立,标志着政府部门将从探矿权评估领域的管理位置上逐步退出,这是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走向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赌石理论”
如第一章所述,在市场经济国家勘查阶段大致相当于我国的预查、普查阶段。在勘查阶段,探矿权区内是否存在经济矿床,还是未知的,绝大多数探矿权区内不存在经济矿床。如前所述,矿产勘查是高风险投资,因此探矿权的价值评估必须与此相适应。笔者提出,可用“赌石理论”来说明。国内对高风险的矿产勘查探矿权的评估,多数使用重置成本法,强调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强调要有一个“计算出来”的具体数字,要有“一定的精度”。认为合资协议法是“拍脑袋”,缺乏依据。而在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上,最广泛使用的是恰恰是合资协议法。在2004年12月版的《矿业权评估指南》中,已不采用合资协议法。笔者认为,这是探矿权的价值评估误区,对勘查企业和地勘单位是不利的。
风险投资的回报,即探矿权的升值,与矿产勘查投入的成本基本不相关,探矿权的评估依据是“赌石理论”的思路。
翡翠包裹在石头里面,叫玉石毛料。宝石商通过观察玉石毛料的石质、石色,根据“种、水、色、底、裂”五字秘诀,来判断里面的翡翠的多少和品质。这种没有解开的玉石毛料,就称为赌石。买卖赌石是高风险的投资。成交后切开,在中缅边界的瑞丽的说法是“一刀穷、一刀富”。对赌石含翡翠多寡优劣的判断,是困难莫测的,玉石界的行话称“神仙难断寸玉”。对赌石价值的估计,可以类比为对探矿权价值的估计。如从缅甸找到的一块含翡翠玉石毛料,外表黝黑沉重,可以比喻为有找矿潜力的探矿权区。为了进行赌石交易,卖方在赌石上切开了两个小口子,显现了翡翠高贵的绿色,可以比喻为两个显示良好的探矿工程。买卖双方都是有经验的宝石商,为了进行赌石交易,根据这两个切口,各自估价,可以比喻为买卖双方的勘查地质师对勘查阶段探矿权价值的评估,这是根据有限资料和知识经验的综合评估。双方的出价可以相差甚远,假定卖方要价20万元,买方出价3万元,但这个要价和出价,与在缅甸找到这块赌石的花费及切开口子所花的成本,几乎无关,只与这块未琢毛料的“含宝性”有关。假定最后以8万元成交,对买卖双方都是巨大风险,毛料切开、琢磨,可能获得50万元的翡翠,也可能只有几千元的翡翠,前者卖方大亏,后者买方大亏。这就是所谓的“一刀穷、一刀富”。这对买方和卖方都是公平的,都是高风险。这可以比喻为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征。这种评估不是“计算出来的”,也没有期望的“一定的精度”。
从“赌石理论”,我们可以引申出几条结论:
——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价值的评估,就是探矿权找矿潜力的价值评估。
——勘查阶段的有限探矿工程,仅提供了探矿权价值的有限信息。
——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价值,是由有经验的勘查地质师,根据有限信息和找矿知识做出的判断。
——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价值与勘查投入几乎无关。
——不要期望对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的“准确”,对流转双方评估结果都包含巨大风险。
举例说明。有个地质队在华北地台北缘,发现了一个金矿。槽探控制地表矿化有一定规模,采样达到工业品位。有一家民营企业,想购买这个探矿权。但出让方认为,再施工几个钻孔,若深部见矿,出让价格可以提升几倍。决定先打几个钻孔,提升探矿权的价值后再转让。地质队的地质人员认为,钻孔见矿的把握很大。无奈啊,找矿就是高风险的,预计见矿的第一排浅孔,居然都不见矿,矿体在浅部迅速尖灭。进入方决定退出,第一次谈判的900万元转让费也未能兑现。这900万元的协议价格,是当时交易双方的接受的心理价位。这个例子印证了“赌石理论”。在“赌石”上多开两个口子,在探矿权上多投入一些,对于出让方和进入方都存在风险。
三、探矿权评估的要点
1.探矿权评估师
在市场经济国家,探矿权评估师和第二章中提到的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是同一概念,就是资格人士,即QP(Qualified Person)。而在我国,将这个资质“一分为三”,分为矿权评估师、储量评估师和拟建立的注册地质师。加拿大采矿和冶金协会对资格探矿权评估师的要求是:自然人,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具有矿业权评估的丰富经验,能完成矿业权评估的技术报告,是自律性专业协会的成员,从业的范围有限制,承担评估的法律责任,受自律性专业协会的道德规范和从业规范约束。执业的探矿权评估师一般无需通过统一的考试,无需机构的审查或批准。
2.评估拥有探矿权初级勘查公司的价值
由于大部分初级勘查公司没有生产矿山,只拥有探矿权,现金资产和设备资产也非常有限,一般只占10%~20%,探矿权的价值就是初级矿产勘查公司资产平衡表上最重要的资产。而风险勘查的融资又是以公司为单元的,评估初级勘查公司的价值,即评估探矿权的价值和风险勘查筹资的运作密切相关,是商业性矿产勘查运作的核心问题(可参阅本书第十章 商业性矿产勘查典型案例)。实际操作中,往往以评估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的公司的价值来代替探矿权的价值评估。初级勘查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价格和发行股票的数量。
评估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的价值,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拥有含有储量探矿权的公司。储量是有价格的,其价格与该矿的生产成本和矿产品价格相关。例如对黄金而言,当金价上升,勘查金矿的初级勘查公司股票的似赢率上升,股票价值上升,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的价值也上升,实质是含有资源量/储量的金矿探矿权升值。
(2)拥有探矿权的公司。由于矿产勘查投入和回报相关性很低,没有现金回流,对探矿权的评估更多的是依靠经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探矿权区的潜力。关键看是否靠近一个大矿(Area play),是否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找矿模型。例如,在东川北东部云南播卡金矿近外围的昆阳群分布区,对其金矿探矿权的评估价值就高,而远离东川类似地质条件的金矿探矿区评估的价值就低。又如,在智利从安迪纳到埃斯康迪达的斑岩铜矿带上,分布有一系列世界级的铜矿山,若在该带上发现有斑岩铜矿化的化探异常元素组合及分带,地质测量圈出了青磐岩化和泥化带及电气石爆破角砾岩,根据斑岩铜矿找矿模式,构成了一个动听的找矿故事,这个探矿权的价值就高。
——勘查结果的显示。包括矿点踏勘、物化探异常显示、山地工程和钻探结果等。像关键性的富厚钻孔,特别是首批公布的见矿工程,将大大提升探矿权的价值。例如,加拿大初级勘查公司——Aurelian Resources Inc.,在厄瓜多尔科迪勒拉的康多尔(Condor)地区找到了Fruta Del Norte金矿。2006年12月15日公布了CP-06-85孔,连续见矿260.45米,平均含金6.59克/吨。该孔使该公司探矿权的价值提高了十倍。
——有一个大型矿业公司对该探矿权感兴趣。如2006年10月,力拓矿业公司对蒙古奥尤陶勒盖铜金矿感兴趣,购买了艾芬豪矿业公司19.5%的权益。这表明,力拓矿业公司将在矿产开发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上,促进该矿的开发。消息一经披露,艾芬豪矿业公司的股票就上涨了30%。由于奥尤陶勒盖铜金矿的探矿权资产占了公司资产的80%,这就意味着奥尤陶勒盖铜金矿探矿权区的价值提升了24%。
——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声誉。包括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内的知名度、该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良好、曾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等。若知名勘查地质学家、高级管理人员加盟,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股价上升,从而导致初级勘查公司探矿权价值的上升。
——矿业周期。如前所述,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存在周期性。在低谷期时,再好的探矿权也要大打折扣。
四、CIMVal
加拿大采矿和冶金协会主持制定的矿业权评估标准——CIMVal,有以下特点:
1.CIMVal标准是被加拿大证监会、多伦多证券交易所、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探矿权评估时普遍接受的标准
评估结果可用于初级勘查公司上市报价、公司财务年报审计、公司之间并购的价格、开展保险、上税、抵押的依据等。这里要说明一点,CIMVal标准讲的评估勘查产权(Exploration Property),是指正在勘查中、未做可行性研究、未确定其经济价值的矿产地,实质就是探矿权。
2.CIMVal标准的评估原则
执行标准的探矿权评估师,必须是能胜任该项工作的资格人士(QP)。探矿权评估师必须是某行业协会成员,服从行规,至少有5年的矿产勘查经历,在业内有信誉的自然人。探矿权评估依据的信息要充分、可靠。探矿权评估工作要独立、透明、合理。探矿权评估师有权选择他认为恰当的评估方法,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探矿权评估师的独立性至关重要,关系到评估的公正。探矿权评估师与评估委托方的关系必须清晰,即二者之间过去、现在、将来的利益关系和业务关系必须清晰。探矿权评估师在所评估的探矿权中,没有任何的权益和利益。
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的初级勘查公司:Bre-X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制造了“布桑金矿”的世纪勘查骗案,重创矿产勘查业后(参见第十章),加拿大规定了矿产勘查信息披露的法律标准,即NI43-101条款,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探矿权评估师必须根据NI43-101条款披露的矿产勘查信息,来进行探矿权的价值评估。
3.CIMVal提出了9种方法供探矿权评估师选择
6种方法属于市场途径,3种方法属于成本途径。这些方法,在加拿大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被广泛接受。在探矿权评估时,必须考虑矿产资源的勘查潜力。
探矿权的价值评估,主要采用估价法,即笔者所形容的“赌石法”。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这个方法实质上被最广泛地采用,但在国内外,却难以为立法者和经济工作者所接受。另外还常采用公司市场资本反算,即上市初级勘查公司的市值为股价乘以发行股数,减去现金资本和固定资产,即为初级勘查公司探矿权的价值。初级勘查公司探矿权的价值一般占到公司市值的80%~90%。在澳大利亚,不少探矿权评估师,习惯使用勘查费用倍数法,由于这个倍数因子的人为性很大,实质上和“赌石法”没有根本的区别。地质要素法作为成本评估的思路,看起来似乎比其他方法更“科学”,似乎可以“算出”一个探矿权的价值数据来,但遗憾的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上很少采用这种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不符合矿产勘查高风险、“矿产勘查赌博”的特点,不符合投入产出不对应的矿产勘查内在规律。不管怎样,选择何种评估方法,还是要由探矿权评估师来决定。
五、VOLMIN Code
VOLMIN Code即澳大利亚矿业权的价值评估指南,是澳大利亚矿业冶金协会(AusIMM)会同澳大利亚矿业咨询师协会(MICA)、澳大利亚地质学家协会(AIG)及澳大利亚证交所(ASX)、澳大利亚证监委(ASC)制定的,用于指导独立勘查地质学家、资格人士,对探矿权、采矿权的价值进行技术经济评估,对上市初级勘查公司、大型矿业公司股价进行评估计算。这个评估指南为投资银行、矿业筹资公司所接受。
VOL MIN Code共有103条,包括指南的目的、指南的拟定、指南的适用范围、评估指南的用途、主要用语定义、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师的义务、评估师的能力、评估师的独立性、其他技术专家的参与、评估报告的类型、评估报告的用途、评估的透明度、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报告编写的委托、评估报告的免责声明、编写评估报告费用、评估报告目录、资料和信息的来源、有关的已有评估报告、矿业权价值的性质、对评估报告必要的解释、评估师对探矿权的现场的调查情况、对探矿权状况的详细描述、找矿潜力、资源量/储量计算、采矿和选矿加工的条件、预计矿产品成本、营业收入、矿产勘查开发筹融资、勘查和矿业股票市场、勘查开发风险分析。指南后附评估报告常用的45个关键性词汇的定义。
六、探矿权评估报告
由探矿权评估师即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编写的探矿权评估报告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目的。探矿权评估报告可用于公司并购、矿权收购、私公司上市、税收计算、供探矿权出让方参考等。
(2)探矿权评估的委托及委托条款。
(3)概述。探矿权位置、公司名称、评估日期等。
(4)评估方法选择。对所选定的方法进行描述。
(5)对探矿权的描述。前人的矿产勘查工作的成果与结论。探矿权的面积、成矿地质环境、与其他矿床和矿山的位置关系、已知矿体或矿化体的长度、宽度与品位、找矿潜力。采样和化验的方法和对化验数据可靠性的评述。如果勘查程度较高,可以评述资源量和选冶条件,预计生产成本、资金成本等,做概略性的经济评价。
(6)探矿权的评估。探矿权评估师即独立勘查地质学家必须仔细说明,在评估中所用的各类技术,所用的假设条件,对勘查风险的分析,并对评估的结果进行分析。
(7)结论。得出探矿权的评估值。据统计,在加拿大多数探矿权评估值在180万~230万加元之间。

7.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政策目标

6.2.1 建立健全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政策法律体系
建立清晰、透明、稳定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商业性矿产勘查资质管理制度;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合法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的管理政策法规,确保探矿权的财产权地位的法律制度;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开展的投资、资本市场及各项优惠政策;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监督管理制度等。
6.2.2 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环境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调整和完善矿产资源政策,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创造公开、平等、有序、统一的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市场环境。
通过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补偿机制和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分担机制,来调控和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方向。
政府通过制定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导目录、编制商业性矿产勘查年度报告和投资指南等方式规划和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
鼓励和吸引国外投资者勘查开发中国矿产资源,开展矿产资源方面的国际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互利。
协调和落实促进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是商业性矿产勘查环境改善的一个重要方面。制定有利于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发展的国家金融政策。
6.2.3 规范政府管理
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权限。改进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对于矿业权的取得要逐步采取市场配置的方式,对适合招拍挂的勘查开采活动,不同的矿种和不同的地区区别对待;优化政府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和行政效能监察,建立社会监督网络。
规范以矿业权为核心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矿业权,严格界定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业权审批权限;严格规范矿业权的取得方式,严格控制审批授予范围;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矿业权转让市场,规范矿业中介组织的行为;维护矿业权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的商业性矿产勘查行业管理作用。国土资源部作为地勘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政策引导;明确我国战略性矿产勘查的支持方向,完善重要矿产资源的储备制度;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研究推广矿产勘查新技术、新方法;制定勘查技术规范、标准和市场规则;规范和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建设。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政策目标

8. 商业性矿产勘查融资实例

以加拿大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为例。
加拿大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Minco Mining&Metal Corp.)是一家在温哥华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该公司的目标就是在中国勘查贵金属和贱金属矿床。1996年明科公司和原冶金工业部地质勘查总局第一勘查局,建立了中国第一家与初级勘查公司合资的勘查公司——中加合资华佳矿业公司,开展河北承德温家沟金矿勘查。以此为契机,加拿大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以私募的形式,完成了966万加元的风险勘查融资。
1996年5月14日,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与Canacord资本公司和第一马拉松证券有限公司达成机构私募的协议。这两家公司协助为经纪人,以2.55加元/股的价格发行配售认股权320万股,融资816万加元。另外,发行了可以自由买卖的股票,融资150万加元。配售认股权证书持有人,有权在一年内仍按2.55加元/股的价格再配售一股。
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和两家大型矿业公司——Tech和Cominco公司建立了战略联盟。两公司以私募的方式,分别投资50万加元,还给了25万股配售认股权。两公司获得3年内优先购买明科矿业及金属公司在中国探矿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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