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024-05-14 22:01

1.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办法、细则,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地址

北区: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邮编:100007中心区:东城区东四北大街什锦花园胡同26号邮编:100007南区: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邮编:100050

3.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负责综合管理辖区内的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五)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促进就业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的综合管理。(七)负责对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八)负责本区人事人才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人才(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因公赴国(境)外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策范围内各类进京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十)负责本区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十一)负责执行国家及本市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及本市关于童工、女工、未成年以及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4.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

一、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交道口南大街27    

二、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近公交站

交道口南途径公交有104路;108路;113路;127路;612路;特11路;夜18路;夜34路

交道口东途径公交有107路;635路;夜10内;夜10外

小经厂途径公交有107路;124路;夜10内;夜10外

北兵马司途径公交有104路;108路;113路;127路;612路;夜18路;夜34路

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电话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田老师,国家一级职业咨询师,拥有十五年工作经验。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为您查询整理回复,请稍等一会哦~😊【摘要】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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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电话
:0769-224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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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您好我还有一个问题咨询【提问】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问题?【回答】
我九月份社保扣款账上没有钱,后来充钱进去十月份扣到款了,可是从九月份开始我去产检都是自费,包括十月份生了小孩剖腹产一共一万多块钱也是自费。去了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答复我说社保现在是正常在缴费状态,我去到医院做结算医院那边却答复之前九月断了现在医院那边系统是查询不到我的社保了让我去社保局查询。【提问】
我现在还在坐月子,今天去医院做不了结算,还去了社保局也咨询说那边是正常缴费状态,医院这边却连不上。【提问】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去社保局让工作人员查询,如果是医保断缴状态三个月之内要补交上,不影响生育险【回答】
现在我自费的生小孩的费用报销不了,生小孩的生育津贴也申请不了。【提问】
您好,建议您去社保局咨询清楚,我这里不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回答】
我九月份断缴社保是因为账上忘记充钱进去扣款了,可是十月份就正常扣费了。【提问】
您好,建议您去社保局咨询清楚,我这里不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回答】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电话

6.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社保局设3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二)研究室。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三)法规处。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四)规划统计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五)职位管理处。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六)考试录用处。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七)考核奖惩处。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八)教育培训处。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九)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十)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十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二)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三)流动调配处。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十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五)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十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十七)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十八)农民工工作处。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九)劳动关系处。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二十)公务员工资福利处。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二十一)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二十二)职工养老保险处。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二十三)居民养老保险处。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二十四)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二十五)工伤保险处。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二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二十七)调解仲裁处。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二十八)信访处。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二十九)财务处。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三十)人事处。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7.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您好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摘要】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问】
您好 您的问题我看到了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东城区社保中心 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84038437 东城社保84038437,东城医保84038472、84039261【回答】
要什么手续【提问】
办理退休什么手续?【提问】
您好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回答】
具体的您可以详细咨询社保局【回答】
明年3月24日满60岁,男,要什么手续【提问】
什么相关材料?【提问】
 社保所说让去人力服务中心办理【提问】
您好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回答】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8. 东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北京社保查询电话12333东城区社保中心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84038437东城社保84038437,东城医保84038472、84039261西城区社保中心西直门南小街20号66206069崇文区社保中心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大都市街南七楼)67074643、67074649宣武区社保中心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83975643朝阳区社保中心朝阳区十里堡北区一号楼85820091、85823090海淀区社保中心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82071188丰台区社保中心北京西站南路168号(丽泽雅园小区北面)63258051石景山区社保中心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68879876根据10#楼123456q的提示:已更改为68872666门头沟区社保中心新桥南大街13号69836447房山区社保中心良乡西路5号89367034通州区社保中心通州区运河东大街85号81537046平谷区社保中心平谷镇府前西街9号69964901昌平区社保中心东环路南段退休职工活动站院内69723166怀柔区社保中心怀柔区开放路86号总机89686060转2002顺义区社保中心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社保局院内89446599延庆县社保中心高塔路60号新城服务楼东一楼69172590密云县社保中心密云新西路32号甲69044210大兴区社保中心大兴区兴丰南大街54号69224507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万源商务中心302室6788145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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