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公积金缴费标准

2024-05-05 18:16

1. 上海市个人公积金缴费标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为提高效率,2015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登报公告、网上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发布基数调整信息以及基数调整文件资料、业务办理要求和网上调整操作流程。各单位应积极采用网上调整方式进行基数调整,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的基数调整专栏查阅、下载和直接办理。

上海市个人公积金缴费标准

2.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标准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七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七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五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五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标准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七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七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五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百分之五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标准

4.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调整
个人公积金的调整是跟着工资调整的。
公积金缴存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一般只有工资调整后,公积金缴存额度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才能相应调整;而公积金缴存的缴存比例则是由单位统一确定的,不能自己随意调整。
政策规定: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每年7月1日之前主动按上年的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二、住房公积金一月多少钱标准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如本人每个月工资5000元,公司按10%缴纳就是本人交500元,公司给交500元,每个月本人的公积金缴纳1000元。不同的人工资一样但是公司的缴纳比例不一样那么个人交的钱也是不一样的。

5.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是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是

6.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92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0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8. 上海最新公积金缴纳规定?

公积金补缴需要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时间如下:
本地户口,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外地户口,则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在恢复正常汇缴且对漏缴月份进行了补缴以后,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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