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滥用职权

2024-05-19 18:11

1. 破产管理人滥用职权

法律分析: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地进行,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实现与保障,乃至破产法的立法宗旨的实现都与破产管理人有着至密的关系。“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界限的诱惑”,破产债权人很可能因受利益的诱惑而未能客观公正地执行职务,从而影响破产程序中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实现。因此需要建立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利害关系人的损失填补,督促破产管理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管理人滥用职权

2. 破产管理人违法违规怎么处理

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如果管理人因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话,需要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可以对破产管理人行政处罚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有侵害破产企业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是可能对破产管理人进行一定处罚的。1.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2.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破产管理人又有哪些职责呢?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三、哪些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此破产清算的申请呢?这涉及到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类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第一类企业法人自己,自己感觉自己不行了,赶紧去申请破产清算;第二类是债权人,发现自己的债务人快不行了,担心债务得不到偿还,赶紧去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3. 破产管理人违法怎么办?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破产管理人违法怎么办?

4.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不作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条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1)在财产接收程序中,可能会因接管手续的不齐全和接管过程无见证人,而在之后财产清算中,导致企业的实际破产财产与管理人所接管的不相符合。毕竟破产人与其财产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其所转移的财产资料文件等不一定完全真实,且不免会有一部分破产人的股东及高管从中克扣或趁机转移责任。并且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可能因为所涉诉讼及法院的保全行为或债权人的催收,而分别被不同主体控制,破产管理人从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财产极有可能会发现材料缺失、财产丢失等问题。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时,可以将财产与清单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签字,再协同法院、政府等相关人员予以共同见证,或是通过录像的方式对接管过程予以记录。以此保证管理人自己在接管这一程序中依法依规,并尽到谨慎义务。
(2)财产接收之后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大型设备容易缺失零件,易移动小型动产容易丢失等,或是土地、矿山等动产因未妥善管理而被侵占或破坏。管理人应当组织专门财产管理组,对于破产财产进定期检查、巡视;并且对每一次检查结果予以登记并汇报给人民法院。
(3)财产处分是整个破产程序的重中之重,其牵扯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多方权益,需要破产管理人重点关注。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处分,需要相关的专业机构予以估价或是对全部财产予以审计、鉴定,一般管理人不具备此项能力,需要中介机构予以辅助,此时,中介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态度影响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有可能由于对破产财产的错误评估,导致管理人低价处理破产财产。为了减少、控制此处的风险点,破产管理人应当首先公开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助,并对其工作予以监督,要求中介机构出具对破产财产的会计报告。破产企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有权利瑕疵的财产,管理人应当理清真正权利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谨慎处理。由于破产程序其周期性长,破产财产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财产价值也会改变,管理人应当随时关注破产财产的现时价值,基于此制定处理方案。
一、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有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6.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1)在财产接收程序中,可能会因接管手续的不齐全和接管过程无见证人,而在之后财产清算中,导致企业的实际破产财产与管理人所接管的不相符合。毕竟破产人与其财产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其所转移的财产资料文件等不一定完全真实,且不免会有一部分破产人的股东及高管从中克扣或趁机转移责任。并且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可能因为所涉诉讼及法院的保全行为或债权人的催收,而分别被不同主体控制,破产管理人从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财产极有可能会发现材料缺失、财产丢失等问题。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时,可以将财产与清单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签字,再协同法院、政府等相关人员予以共同见证,或是通过录像的方式对接管过程予以记录。以此保证管理人自己在接管这一程序中依法依规,并尽到谨慎义务。
(2)财产接收之后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大型设备容易缺失零件,易移动小型动产容易丢失等,或是土地、矿山等动产因未妥善管理而被侵占或破坏。管理人应当组织专门财产管理组,对于破产财产进定期检查、巡视;并且对每一次检查结果予以登记并汇报给人民法院。
(3)财产处分是整个破产程序的重中之重,其牵扯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多方权益,需要破产管理人重点关注。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处分,需要相关的专业机构予以估价或是对全部财产予以审计、鉴定,一般管理人不具备此项能力,需要中介机构予以辅助,此时,中介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态度影响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有可能由于对破产财产的错误评估,导致管理人低价处理破产财产。为了减少、控制此处的风险点,破产管理人应当首先公开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助,并对其工作予以监督,要求中介机构出具对破产财产的会计报告。破产企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有权利瑕疵的财产,管理人应当理清真正权利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谨慎处理。由于破产程序其周期性长,破产财产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财产价值也会改变,管理人应当随时关注破产财产的现时价值,基于此制定处理方案。
一、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有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7.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1)在财产接收程序中,可能会因接管手续的不齐全和接管过程无见证人,而在之后财产清算中,导致企业的实际破产财产与管理人所接管的不相符合。毕竟破产人与其财产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其所转移的财产资料文件等不一定完全真实,且不免会有一部分破产人的股东及高管从中克扣或趁机转移责任。并且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可能因为所涉诉讼及法院的保全行为或债权人的催收,而分别被不同主体控制,破产管理人从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财产极有可能会发现材料缺失、财产丢失等问题。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时,可以将财产与清单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签字,再协同法院、政府等相关人员予以共同见证,或是通过录像的方式对接管过程予以记录。以此保证管理人自己在接管这一程序中依法依规,并尽到谨慎义务。
(2)财产接收之后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大型设备容易缺失零件,易移动小型动产容易丢失等,或是土地、矿山等动产因未妥善管理而被侵占或破坏。管理人应当组织专门财产管理组,对于破产财产进定期检查、巡视;并且对每一次检查结果予以登记并汇报给人民法院。
(3)财产处分是整个破产程序的重中之重,其牵扯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多方权益,需要破产管理人重点关注。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处分,需要相关的专业机构予以估价或是对全部财产予以审计、鉴定,一般管理人不具备此项能力,需要中介机构予以辅助,此时,中介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态度影响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有可能由于对破产财产的错误评估,导致管理人低价处理破产财产。为了减少、控制此处的风险点,破产管理人应当首先公开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助,并对其工作予以监督,要求中介机构出具对破产财产的会计报告。破产企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有权利瑕疵的财产,管理人应当理清真正权利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谨慎处理。由于破产程序其周期性长,破产财产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财产价值也会改变,管理人应当随时关注破产财产的现时价值,基于此制定处理方案。
一、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有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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