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配售的新股配售的方式

2024-05-17 10:09

1. 新股配售的新股配售的方式

新股发售可以采用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相结合的发售方式,但按照《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除非机构投资者对新股有较大的需求,否则香港联交所不会批准只采用机构配售方式发行新股。新股上市一般会采用回拨机制和累计投标。回拨机制是指在股票发行时,由机构投资者决定发行价格,而一般投资者决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的股票分配比例。主板上市的股票在采用公开认购和机构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售新股时,必须采用回拨机制,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否采用回拨机制由承销商决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先拟定一个股票发行的价格区间,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构投资者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认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机构投资者配售量减少;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认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而机构投资者将获得大量的股票。回拨机制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可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很好地解决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也是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为合理的办法。索取新股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招股文件了解到新股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的派发地点。另外,投资者也可向有关招股活动的保荐人、包销商或收表银行查询或索取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的详情及认购新股办法。

新股配售的新股配售的方式

2. 配售新股的新股配售的方式

新股发售可以采用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相结合的发售方式,但按照《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除非机构投资者对新股有较大的需求,否则香港联交所不会批准只采用机构配售方式发行新股。新股上市一般会采用回拨机制和累计投标。回拨机制是指在股票发行时,由机构投资者决定发行价格,而一般投资者决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的股票分配比例。主板上市的股票在采用公开认购和机构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售新股时,必须采用回拨机制,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否采用回拨机制由承销商决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先拟定一个股票发行的价格区间,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构投资者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认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机构投资者配售量减少;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认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而机构投资者将获得大量的股票。回拨机制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可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很好地解决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也是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为合理的办法。索取新股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招股文件了解到新股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的派发地点。另外,投资者也可向有关招股活动的保荐人、包销商或收表银行查询或索取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的详情及认购新股办法。

3. 新股网下配售的具体程序

如下: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深圳是500股或500的整数倍]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申购数量是1000股还是2000股?办法规定,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万元可申购1000股,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按四舍五入原则予以进位处理,即市值不足1万元没有申购权。如果一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9900元,其只能申购新股1000股而不是2000股。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如何查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的投资者如何办理申购手续?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像查询其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余额一样查到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如果深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其中一个证券营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市值是所有开户营业部的总和,不用担心漏配。

新股网下配售的具体程序

4. 新股配售的新股配售制的要点

根据《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新股配售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现行新股配售制要点有:1.配售对象。新股配售实施的对象为二级市场投资者。现行办法将2000年2月份配售新股的实施对象范围进一步缩小,仅限于持有沪深两市流通A股的投资者。对配售对象的界定使现行新股配售的实施面较狭窄。同时也隐含了投资于不同金融工具的投资者享受的待遇差别化。2.配售比例及配售价格。发行者及其承销商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发行股票,其基本原则是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在此前提下,配售比例应在50—100% 之间确定。发行者及其主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根据市场或累计投标结果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以此价格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这就是说新股配售的价格与比例在未发行前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使新股配售所能给投资者带来的上市溢价收益的计算预测(俗称新股配售收益率)变得困难,使以新股配售收益率为依据而推算出的市场股指涨升预期结论变成了一种纯理想猜测。同时,股票发行价格由承销商与发行者确定,仍然是一种垄断定价,因为这种价格的确定方式与过程仍无竞争性,不公开与不透明。3.配售依据及其缺陷。新股配售的依据是投资者在流通A股市场上的流通股市值。计算日市值满一万元者给予一个配号,不满一万元者,不予配号,且每一新股申购配号均有上限规定,若持有股份市值超过申购配号上限,超过市值部分为无效市值,不享受新股配售权。这种配售使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享受待遇并不公平。4.模糊了股票发行与交易边界。理论上的股票发行与交易市场边界是明确的,而按现行的新股配售制规定,股票发行与股票交易就模糊了,交易市场的投资者亦是股票发行市场的投资者,股票发行等同用于股票上市交易。

5. 新股配售的介绍

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

新股配售的介绍

6.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配售

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就是在新股网上发行时,将发行总量中得一定比例(当下规定为网上发行总量的50%)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时下,我国规定市值配售只是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一部分,因而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应同时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的需求确定。当比例为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深交所配售代码是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的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与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沪深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需求确定。当比例是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一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不需要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中进行。除基金持有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1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1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是737***,深交所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以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7. 新股配售的相关新闻

据证监会微博24日发布消息,为了防范新股配售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等行为,证监会将根据新股配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新般配售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严厉打击新股配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进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改革新股配售方式是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也是成熟市场通行做法。为了防范新股配售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等行为,证监会将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除规定禁止向相关关联人群体配售外,还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依法披露配售原则、配售结果以及配售结果是否符合配售原则等信息。新股启动发行后,媒体对一些配售中的现象进行了关注和跟踪,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监督效果。

新股配售的相关新闻

8. 网下配售股份的举例

附: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程序 ,仅供参考(文章来源:股市马经 )(一)网上竞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具体程序如下: 1、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乘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发行人至少应在竞价实施前2—5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 当地报刊上按规定要求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尚未办理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及各地登记代理机构预先办理登记,开立股票账户,并在委托竞价申购前在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申购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限额,且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报一次。 4、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唯一的卖方,其申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5、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6、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7、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入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 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8、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投资者如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 9、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二)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一、目前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处理原则为: 1、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股。 二、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深圳是500股或500的整数倍]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申购数量是1000股还是2000股? 办法规定,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万元可申购1000股,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按四舍五入原则予以进位处理,即市值不足1万元没有申购权。如果一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9900元,其只能申购新股1000股而不是2000股。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如何查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的投资者如何办理申购手续?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像查询其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余额一样查到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如果深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其中一个证券营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市值是所有开户营业部的总和,不用担心漏配。